本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的邓某,却因邪念犯下强奸罪,年过八旬还住进了牢房。5月16日,从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
1931年出生的邓某是桂阳县洋市镇人。受害人雷某与他同村,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直靠着药物治疗。从2014年9月份起,邓某在明知雷某是精神病人的情况下,先后七次趁雷某老公外出劳动之机,在雷某家中强迫与雷某发生性关系。每次邓某都是敲卧室的窗户,雷某因为害怕受到邓某的挨打只好开门,雷某一直不敢反抗。2014年9月30日晚上7时许,雷某的老公从外面做事回来,雷某告诉老公,邓某白天在家中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强奸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邓某作案时已年过八旬(属“年满七十五周岁”范围),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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