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7日消息(记者赵莎 通讯员谭菁)为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切实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官的监督与管理,海口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司法档案机制,全面记录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职业操守、研修成果等绩效指标,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检察官业务绩效,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近日,海口市检察院已对全院57名检察官和47名检察官助理的司法档案建立完毕,对每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执法办案信息实行同步记录。
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司法档案机制是海口市检察院在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检察官队伍管理,而探索建立的记录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执法办案信息予以记载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检察官司法档案分为办案数量信息、办案质量信息、社会反馈信息3部分,由18个台帐组成,以表格和书面形式予以记载。院领导可随时通过司法档案资料,了解全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情况。
据检察官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检察官司法档案不仅记载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和质量信息,还全面记录检察官办案中的各类反馈信息,包括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反馈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瑕疵问题及社会反馈的各项监督信息,有各级人大对检察官执法办案的监督,也有人民法院对检察官的监督,还有来自社会群众的监督,媒体监督、律师监督,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有效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制约”。
为确保执法办案信息进入司法档案的准确录入和规范使用,该院制定了《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司法档案办法》,明确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司法档案的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司法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由该院检察官办公室统一建档,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司法档案要求严格保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查询司法档案时,只限查阅本人的司法档案,不得查看其他检察官的司法档案,政治处、监察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取、查阅、复制相关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执法办案信息,检察官办公室干警对司法档案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既确保司法档案客观、公正和准确,又避免检察官办案信息的泄露。
根据《检察官执法办案信息录入司法档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检察官司法信息将作为年终考核时晋职晋级、立功、嘉奖、评优评先和奖惩的参考依据,通过对司法档案的数据汇总、分析,依据相关考评制度,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业务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全面掌握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的效果信息,促进了检察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了案件的质量,有利于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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