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王子晖
【学习进行时】今年年初,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作重要讲话,指出一些领导干部对经济新常态存在着认识误区,强调要注意克服三种倾向。新华网《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聆听习近平告诫避免“新常态”三个误区》,与您共同学习、领会。
2016年1月18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李学仁 摄
今年初,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主要领导干部”俗称“一把手”,可以说是各级党政部门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的“第一责任人”。省部级“第一责任人”能否正确认知经济发展新常态,能否吃透“五大发展理念”,与工作全局关系非常重大。
对于如何正确认识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作了深入分析。
准确把握新常态的内涵
习近平在讲话中提出了“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的要求。他说,要把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贯穿发展全局和全过程的大逻辑。
而要“适应”“把握”进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正确的认识无疑是前提。正如习近平所说,“在认识新常态上,要准确把握内涵”。
2014年,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出“新常态”这一概念。他说:“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同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在工作中“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两年来,中央反复强调,习近平也在不同场合讲了多次,但社会上乃至一些领导干部中,对新常态仍有认识误区。
新常态不是一个事件
第一个认识误区是将新常态当成一个事件,以“好”或“坏”来界定新常态的“性质”。
习近平从时间和空间两个大角度对“新常态”做了深入浅出的阐述。他说,从时间上看,我国发展经历了由盛到衰再到盛的几个大时期,今天的新常态是这种大时期更替变化的结果。从空间上看,我国出口优势和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模式面临新挑战,经济发展新常态是这种变化的体现。而新常态带来的变化,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
因此,“有人问,新常态是一个好状态还是一个坏状态?这种问法是不科学的。”习近平说,新常态不是一个事件,不要用好或坏来判断。新常态是一个客观状态,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内在必然性,并没有好坏之分。
权威人士指出,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不可能是U型,更不可能是V型,而是L型的走势。面对这种“势”,习近平提出“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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