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的多家知名医院、研究所,近年来曾将本应“仅供研究”的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用于临床诊断。
这些医疗器械,均为著名外企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默飞公司”)Phadia过敏原诊断试剂中的一部分产品。该产品属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且为风险程度最高的第三类产品。按照规定,在未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之前,它们不得被用于临床诊断。
然而,记者从药监部门获悉,2016年年初,北京两家知名公立三甲医院,因涉嫌使用赛默飞公司未经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已被立案调查,目前仍未结案。其中一家医院2015年已因同样事由受罚。
2014年、2015年,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儿童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也被当地药监部门发现使用该公司的前述产品。北京协和医院还因此被行政处罚35.28万元。
本应“仅供研究”的试剂被用于诊断,此类现象已引起监管层关注。2015年8月,安徽省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孙斌园公开披露,该省18家二甲以上医院因使用未经注册诊断试剂情节严重而被立案调查,并已集体约谈,“长期以来,一些大医院以研究为名违规使用体外诊断试剂”。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用于检测人体体液等样本的试剂,其准确程度极大影响医生下一步诊断。孙斌园曾表示,只有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技术审评,确认其安全有效后,这些试剂才能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上市流通。
多家知名机构将“仅供研究”试剂用于临床诊断
公开资料显示,赛默飞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5万名员工,并已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进入中国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在上海浦东。
一名熟悉该公司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司Phadia过敏原诊断试剂的性能非常优秀,在国际上也可作为同行业标杆。它的使用过程,一般是先由医务人员提取出患者的血清等样本,再将试剂与配套的设备、仪器等组合使用,在体外进行检测,最后确定患者的过敏原。
2012年12月,该系列产品开始接受中国大陆订单。“本身应该不会有质量问题。它是一个‘大家族’,问题可能在于刚进入中国,一部分‘成员’还没注册。”该人士认为。
记者调查发现,未经注册的一部分Phadia试剂,至少在该系列产品进入中国3个月后即开始被用于诊断了。
上海市食药监局静安分局2014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13年1月至8月,上海市儿童医院分6次向赛默飞公司购买了前述产品,货值共计28.9306万元。购买时,这些试剂均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外包装上标有“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字样。
这正是当时适用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该办法为未注册的试剂留了一道“口子”,规定“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需要申请注册,但其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
然而,“研究”最终成为上海儿童医院的一道“幌子”。2013年3月至6月,前述试剂被用于临床诊断并收取了费用。调查报告称,该院共对734名患者进行了1642次收费,每次收费160元,共计收费26.272万元。
对于此事,该院2014年7月曾出具情况说明,称过敏原检测试剂是其2012年年底申请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引起过敏性疾病的过敏原种类繁多,而过敏原检测困难。国内外文献显示,这种荧光免疫检测方法是目前已知的检测过敏最有效的金标准”。
至于为何试剂被用于诊断,情况说明称此为“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检验与收费之间的协调问题”,并表示进行整改。
著名的北京协和医院同样如此。记者掌握的一份2015年“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1月至5月,协和医院购进标识ImmunoCAP® Allergen,Phadia AB的变应原体外诊断试剂200种,共2484支。
这些试剂由赛默飞公司的某北京经销商出售,协和医院在购进1个月之后,39种、97支试剂4个月内用在了临床诊断上,收取费用的标准为每人每项100元。决定书认定,该医院实际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8.82万元。
“科研”依然是诊断的“护身符”。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东城区食药监局的相关证据,既包括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委托协议等复印件,还有供货商的科研合作备忘录。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也被发现类似情况。江苏南京食药监局2014年8月的一份函件显示,经过现场核查,该所于2013年6月、7月购进、使用过Phadia过敏原诊断试剂,共50支,并将部分未经注册的试剂用于临床诊断。
此前,该所过敏与风湿免疫科一名主任,同样称签订了体外诊断试剂“仅供研究使用”的知情同意书,且试剂在外包装盒和CAP管帽上均贴有“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字样。
其实,这正是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灰色地带。2012年12月,《中国医药报》曾刊文称,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常遇到这类体外诊断试剂:未合法注册,而是在产品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上标示“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字样,“此类产品虽明确标示不用于临床诊断,但实际上许多医疗机构将其用于临床诊断”。
赛默飞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前述《中国医药报》文章称,在实践中,不能排除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利用法律漏洞将“仅供研究”的产品销售给医疗机构用于临床诊断,从而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认为,如果供货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医疗机构要将此类产品用于临床诊断,而仍然向其提供产品的,应当定性为“生产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或者“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
那么,多家知名医疗机构不约而同地将“仅供研究”的Phadia产品用于诊断,赛默飞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4年、2015年,上海市的药监部门曾就此询问赛默飞公司有关负责人,但其称已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询问笔录显示,赛默飞公司副总裁张江立告诉执法人员,考虑到Phadia过敏原检测试剂为国际“金标准”,许多临床医生和科研单位在研究过程中都使用和参照这种试剂,因此,为支持国内过敏原检测科研工作、满足科研市场需求,公司为客户提供了未经注册的“仅供研究使用”的试剂。
“当时,我们在销售过敏原检测试剂时非常谨慎,告知客户未经注册的试剂不能在临床诊断中使用。”张江立称,这些书面通知均要求对方签字确认,“我公司视此书面告知为科研协议,客户签字后方可销售”。
药监部门一份内部函件显示,从2013年1月刚进入中国至2014年9月,20个月间,赛默飞公司提供未经注册的、用于“科研”的Phadia过敏原诊断试剂,销售金额人民币1411.0004万元,平均每月70万元。
这是个不小的数字。2015年安徽省立案调查的18家使用未经注册诊断试剂情节严重的医院,货值金额为71.7万元,这几乎只是赛默飞Phadia未注册试剂1个月的销售额。
记者注意到,2014年10月1日,新施行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删去了“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需要申请注册,但其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规定。
有学者及药监人士撰文认为,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将无证产品作为“仅供研究”使用的途径已失去了法律依据。同时,在监管层面,稽查部门本应对其进行查处,但考虑到其使用原因的特殊性及其带来的风险很低,一般并不对其立案查处。
一名较高层级的药监部门医疗器械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新办法出台后,只要体外诊断试剂产生了诊疗的功能,无论是否用于科研,都需要注册,否则不能销售,“如果所谓‘研究’本身已经是一个诊断了,那它实际上就不是研究了”,除非该试剂不针对人体而是动物。
张江立则在笔录中表示,2014年10月之后,公司暂停销售Phadia未注册试剂,同时制定更加严格的销售审核制度,除发出书面告知、客户方签字确认的科研协议外,还需要客户提供《科研项目说明》,并确定科研使用试剂的品种和数量,方可发货。
他称,新制度出台后,截至2015年3月,上海地区实际没有再销售过此类试剂,全国范围内仅通过经销商销售过3家,均能提供科研协议、科研方案留存备查。
接受调查的有关负责人承认,公司难以跟踪到每个终端客户的实际使用情况,但会通过协议、科研报告来约束其使用范围。
新法规或影响了公司业绩。药监部门内部函件显示,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Phadia未注册试剂的4个月销售金额,骤降为13.9661万元,尚不及原来的单月平均值70万元。
赛默飞公司最终没有被认定违法。不过,2015年8月,上海浦东药监部门发现Phadia未注册试剂未附中文说明书,已责令其整改。
北京两家知名三甲医院正在被调查
尽管赛默飞公司多次表态称审核措施不断升级,但事实上,部分知名医疗机构使用该公司“仅供研究”未注册试剂的步伐依然没有停止。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药监部门获悉,2016年年初,北京两家知名公立三甲医院因涉嫌使用Phadia未注册试剂而被立案调查。一名了解案情的监管层人士称,其中一家医院2015年已因同样的事由受到行政处罚。
然而,当年,这家医院已就使用Phadia未注册试剂一事,向药监部门提交了情况说明,甚至还递交了整改措施、保证书。如今不同之处在于,该院原是通过经销商购买试剂,而前述人士称,2015年被查后系直接由赛默飞公司供货。
关于另一家被立案的医院,今年5月中旬,接触案情的药监部门人士透露,“这家医院使用Phadia未注册试剂,是一个持续好几年的长期行为,不是某一年的,还挺严重的”。
“案情比较复杂,而且比较重大,有可能不是我们这一个药监局能全程调查的,可能还要向上级单位报告。”该人士称,调查工作量很庞大。
5月17日下午,赛默飞公司负责Phadia产品销售的临床诊断部和免疫诊断部业务总监戴静告诉记者,公司还不知道这两家医院正被调查,“我们没有细节信息”。
围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2014年版新规的整治风暴已经刮起。2015年5月起,国家食药监局集中整治“体外诊断试剂”。2015年8月,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消息称,在一次调研中,就发现23家县级以上医院存在使用未经注册试剂等问题。另有省份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通知再次提出,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未经注册打着‘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旗号而实际用于临床诊断的体外诊断试剂”等问题,要重点检查,强化监管。
多个省会城市医疗器械部门的表态也更加严格,他们均对记者称,未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如今即使用于研究,也不能销售。
Phadia未注册试剂也近一步收紧了销售。5月17日,戴静告诉记者,Phadia未注册试剂现在“当然不销售了”,至于科研协议,“明天跟药监局还有个会,讨论怎么定义科研协议。现在恐怕没有人能准确地界定,所以很难弄”。
连日来,记者辗转以商业合作的名义,联系了赛默飞公司的多位销售人员及经销商。赛默飞公司某一线城市的销售人员称,Phadia的产品目录上能做600多种过敏原检测,但现在有证的只有28种,检测常见的过敏原已经足够了。而无证试剂现在一律不卖。
他称,今年4月15日,国家药监局通知公司,将所有未注册试剂的销售都停掉了,“即使你真正签了科研协议或是怎样,我们也不发货”;而之前,“我们走科研渠道没问题”。
“现在,我们分两步走,在临床上,我们推有证的这些;其他科研类的,我们原来可以提供,但现在药监局不允许我们提供,我们也在跟药监局协调。因为很多大医院都是要做科研的,很多特殊的试剂,除了我们这个,用别人的没有,医院也是没办法。”他表示,“我们现在最大的医院科研项目都停掉了。”
另一些学者、监管人员撰文提出,对于部分未注册而临床急需的体外诊断试剂,可以制定身份认定制度,规范无证试剂管理;加快审批速度,使企业注册的周期缩短,降低企业注册成本。
文章还提出,对于这部分试剂,可以对要求的临床试验数量酌情减免,因为急需试剂一般是进口试剂,在国外已进行过临床评价,加之采集到对应的阳性样本较难,达到临床试验的例数规定所需的成本较高。
西南某经销商则表示,关于无证试剂销售,之前或可打擦边球,比如检测后不出具正规的诊断报告,“不指明是什么类型的报告,只是说做出来”,“现在好像管得很严,原则上没有证的都不要做,做了的话,你自己,包括我们,都会受到牵连”,“你们做科研可以做,但是出报告的话就算了”。
“你们要的量太少,不值得为你们冒风险。”询问厂家后,这名销售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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