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冒用身份留有犯罪记录,昨日警方称正在按程序、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
记者陈杰生 连楷 吴笋林通讯员番警讯龚宣 生活在深圳的陈俊杰,因为办理证件遭遇各种不顺,查询发现自己居然留有犯罪记录———2008年曾在番禺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昨日番禺警方通报承认,陈俊杰被冒用身份的事实已核查清楚,正在按程序、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
“陈俊杰”抢劫获刑
今年38岁的陈俊杰是湖南衡东县人,目前生活在深圳南山区。陈俊杰告诉南都记者,2011年他到深圳属地派出所办居住证,结果却碰了壁,“民警也没告诉我理由”。去年他报考驾校想学开车,到深圳属地派出所再次申请办理居住证又碰了钉子,民警说他“有犯罪记录,办不了居住证”。随后他托人搞到一份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复印件,判决书上的被告人“陈俊杰”个人信息与他无异。不过判决书上这些信息后面有括号标注“均自报”。
这份判决书显示:“陈俊杰”于2008年6月9日晚,在番禺区桥南街德兴大桥中间路段,抢了事主杨某某的挂包并致事主右上臂受伤,“陈俊杰”于当月23日被逮捕,2008年9月3日,番禺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俊杰”有期徒刑3年。
陈俊杰:我是清白的
“这根本就不是我。”陈俊杰说,从2008年到2011年他一直生活在深圳,并提供了银行存折、租赁合同等证据证明他的清白。判决书上的“陈俊杰”另有其人。他的身份系被冒用了,但他又感到疑惑,他手上保留有一代、二代身份证,“身份证也没丢失过”。
陈俊杰表示,他的儿子快要升初中了,学校要求提供家长的居住证明,而他却无辜被安了罪名。从去年9月至今,他多次到番禺区桥南派出所证明自身的清白并做了指纹采集,但截至昨日犯罪记录尚未消除。
警方:正申请更正错误信息
昨日番禺警方通报称,经查,2015年9月15日,湖南籍男子陈某到番禺区桥南派出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派出所当即受理,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同时,桥南派出所先后两次向其户籍地派出所发出《流动人员通报协查联系单》请求协查。截至2016年4月6日,基本事实已核实清楚,目前警方正在按程序、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中。今年5月18日,番禺警方联系当事人陈某到桥南派出所协助调查,并对因错误信息给陈某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番禺警方同时向陈某承诺,将加快进度,尽早帮其更正身份信息。
番禺区法院昨日也回应,一旦警方核查确认陈某身份确系被冒用,法院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相关判决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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