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9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特约记者刘佳)在担任琼海市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朱允彦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建、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415万元以及价值14.5万元轿车一辆。18日,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朱允彦涉嫌受贿案。该案将择日宣判。
帮承揽工程收“辛苦费”
59岁的朱允彦是文昌人,大学文化程度。2003年3月至2011年,任琼海市副市长;2011年2月至案发,任琼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5年6月1日被执行逮捕。
莫海涛于2003年承建嘉积镇金海北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迟迟拿不到工程款。朱允彦担任副市长不久,莫海涛找他帮忙拿回款项,朱允彦答应帮忙,并交代项目业主单位及时拨付款项。为感谢朱允彦,2005年初,莫海涛交代其公司副总陈朝安送给朱允彦20万元。
2009年,琼海廉租房二期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业主单位为琼海市房管局。工程承包人杨昌武向朱允彦提出帮忙承揽该项目。朱允彦便向琼海市房管局局长陈武(另案处理)打招呼,杨昌武最终中标。2010年,嘉积城区财政供养中低收入人员住房和公共租赁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招标,朱允彦再次帮助杨昌武中标。
检察官指控,2009年春节前至2013年中秋节期间,杨昌武先后送给朱允彦150万元,其中每年春节前均送20万元,共5次;每年中秋节前送10万元,共5次。
帮忙变更土地用途收轿车
2010年,琼海笑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泮水乡工业区内999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将该土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该公司负责人周世燕多次请朱允彦帮忙。同年5月,朱允彦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审定了“琼海福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申报规划条件”事项。同年6月,市规划局依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出具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批复文件。为了感谢朱允彦,周世燕送给了他一辆14万元越野车。案发后朱允彦将车退还。
2010年,海南弘庄投资有限公司在嘉积镇万泉河北路开发建设万泉弘庄房地产项目。同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庄程春向朱允彦提出帮忙提高项目容积率,并同时送给他100万元。2011年,朱允彦主持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调整。
另外,朱允彦还先后收受琼海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屈俊干50万元,收受琼海博鳌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泉来30万元。同时,还收受曾育大等8人共计65万元。
昔日副市长当庭忏悔
庭上,朱允彦辩称,作为副市长他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也没有以权谋私。他没有主动索贿,都是他人基于朋友之间的感谢送上门。到案后主动如实交代问题,应当认定为自首。
检方认为,朱允彦不是主动投案,而是在初步掌握其犯罪线索前提下,被纪委双规之后才主动坦白,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在最后陈述中,朱允彦表示忏悔。多年来,他做出了一些成绩,但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无论结果如何,都愿意接受,今后将好好改造,争取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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