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口市云龙镇卜史村陶公山南侧的唐胄墓可谓命运多舛,近年来已先后两次遭盗墓贼光顾。近日这处海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摊上大事了,一座修缮一新的私人石材墓穴在唐胄墓保护范围内拔地而起,距离唐胄二夫人墓丘仅有2米的距离。而修墓人为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主任科员,海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下达责令拆除通知超过一个月至今无果。
省级文物保护范围内出现新修私人墓穴
1994年11月2日,海南省政府公布海南省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唐胄墓为5处古墓葬之一。但在2008年和2013年,唐胄墓曾先后两次遭盗墓贼破坏。
2016年3月初,海南省唐震唐胄文化研究会人员偶然发现,在唐胄墓保护范围内竟然冒出一座修缮一新的庞大石材私人墓穴,当即向海口市文物部门举报。
记者日前在唐胄墓园现场看到,整个园区由唐胄和两位夫人的三个墓丘及神道组成,坐北朝南,总长约60米。但在唐胄二夫人墓丘北面约2米的距离,新修建起一座规模颇大的椭圆形私人墓穴。这座私人墓穴全部由石材和水泥修建而成,墓穴四周铺设了石板,在墓穴外还专门建造了石材围栏。新修的私人墓穴和唐胄墓几乎连为一体,距离非常近,在私人墓穴黑色墓碑上清晰标明修墓人为陈克雄。
在唐胄墓园区竖立着一块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于1994年11月设立的保护碑,碑文正面标明唐胄墓为海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碑文背面则标明了保护范围。明确从墓丘中心点向东15米、向南65米、向西15米、向北15米为重点保护范围;从墓丘中心点向东35米、向南85米、向西35米、向北35米为一般保护范围。而石材私人墓穴明显在保护范围内。
接到海南省唐震唐胄文化研究会举报后,海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并于3月11日向修墓人陈克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指出陈克雄在唐胄墓保护区范围内加大加宽修缮父母坟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要求在4月11日前恢复原貌。
“尽管陈克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但我们一直在跟踪进展情况,专门向陈克雄所在单位发了函,并多次组织协调工作,希望能以人性化执法彻底解决此事。”海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修墓者称不忍亲手拆坟墓
今天(18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政府,证实了陈克雄为该镇主任科员,分管灵山镇信访办工作。“百善孝为先,但没想到帮父母修缮墓穴会带来这么多麻烦,现在自己是骑虎难下。”陈克雄告诉记者,自己出生在唐胄墓旁边的龙华区龙泉镇美仁坡五一村委会卜史村,父亲的土坟1989年就在这个位置,周边还有很多村里的土坟。此前自己并不知道父母的坟墓在唐胄墓保护范围内,也从来没有看过唐胄墓保护碑的内容。今年初自己和家人才一起凑钱修缮了父母的墓穴,花费了几万元。
陈克雄表示,所在的村里人都坚持不让自己拆除父母的墓穴,从心理上自己也不忍心亲手拆除,但自己会配合相关部门的拆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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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胄(1471-1539)字平侯,号西洲,明代琼山府城东厢攀丹村(今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攀丹村)人。是明代著名的政治家、学者,弘治十一年乡试第二名,弘治十五年会试夺魁,中进士,曾授户部广西司主事。不久,因父丧归家守孝。十七年(1504年)丧服期满,时宦官刘瑾擅权,因称病谢绝返京任职被罢免。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诛后,被朝廷复留用,又目睹朝政腐败而无意当官,以母老乞终养。居家20年,致力搜集地方文史,撰铭刊书,编成著名的《琼台志》,还创建养优书院,教育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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