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工作部署会现场。
海口网5月19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张振汉摄影报道)记者19日下午从海口警方召开的居住证申领工作部署会上了解到,海口即日起全面启动海口市居住证申领工作,暂住证将退出历史舞台。居住证持有人在公安机关办理出入境、车管驾管等相关业务将享受到更多便利服务。
据了解,《海口市居住证申领办法》已于5月17日在全市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将彻底取代暂住证制度,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原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与居住证具有同等效力。《办法》规定,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在海口市居住三日以上的非海口市户籍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及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已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居住证样本(正面)。
居住证样本(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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