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的广西北海“鲸鲨被捕杀案”现在已告一段落。案中被警方拘留的长年在海上捕鱼的船长、非法收购鲸鲨的民众称并不知道鲸鲨在国家保护动物之列,捕捞上岸后亦不知如何处理。
针对前述问题,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19日在回应中新网的问询时介绍,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由其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也可以要求附近具备救护条件的单位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死亡的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处理。捕捞作业时误捕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
5月初,发生在广西北海的“鲸鲨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涉事“粤廉渔12888号”渔船船主陈某妃、指挥捕捞的船长邱某泉,以及非法收购鲸鲨的廖某、黄某,均已被刑事拘留。邱某泉称,鲸鲨被发现时,已死在流刺网内并已发臭,并不知道为国家保护动物。
据了解,流刺网是一种捕渔方法,主要用于捕捞洄游性鱼类。因为会随海流移动,而且被缠住的鱼像刺一样挂在网上,故称“流刺网”。
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称,流刺网是符合国家标准GB/T5147—2003《渔具分类、命名代号》的一种渔具,用于渔业作业对海洋生态环境破坏不大,故在非休渔期内没有被列入禁用范围。
近年来,广西加大对海洋生态保护力度,越来越多的海上野生保护动物进入到北部湾海域。随着流刺网、炸鱼等捕捞作业方式的采用,使得还域内的海上野生保护动物常遭到误伤甚至误杀。
北海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表示,会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提高广大民民的保护意识。加强海上渔业执法及港口码头检查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与当地公安、海警、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打击渔业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对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严格查处,绝不手软,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该支队一名负责人如是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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