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青团中央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5月19日南方网)
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一蹴而就,总要有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此次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不是一次性活动,更不是临时性任务,而是每年都将固定进行的常态。显然,这种经常性制度化的方式,对于持续营造和浓厚活动氛围,巩固和保持宣传效果,培育和形成全社会高度自觉的网络安全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我国接入世界互联网22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已成井喷之势。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88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2亿。毫无疑问,我们是当之无愧的网络大国,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无穷乐趣和无比便利。但与之同时应该看到,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更加凸显,比如,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欺诈、色情低俗等不良现象屡有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从网络大国到网络强国我们依然在路上,任重而道远。
毋庸置疑,以上问题的存在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的缺失和治理的不力,但这只是其中的一面绝非问题的全部,更重要的折射出我国网民整体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缺失和不足。毕竟,凡事内因是第一位的,外因终究要通过内因才能产生影响、发挥作用。网民作为网络社会的细胞,是网络社会最基本的行为主体和组成单元,网民的素质和行为对网络社会的运行秩序、网络社会问题的产生和网络社会的发展趋势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让每位好公民成为好网民对于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促进网络空间清朗尤为关键、至关重要。这也就是要在全社会进行长期不断的常态网络安全宣传周的用意所在。
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就网络而言,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不仅关乎国家网络安全,更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言而喻,捍卫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生态,不仅仅是战略层面的国家大事,更是每一个网民的主体责任。一句话,在网络安全上,人人都当是主角,个个都当是主人。因此,面对国家常态开展的网络安全宣传周,作为我们每一个网民自然不该有任何与己无关、漠不关心的局外人和旁观者思想。
理智而正确的态度是强化主人翁意识,积极投身参与其中,自觉将高度的安全意识、文明的网络素养、守法的行为习惯、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标准深植于内心、外化于行动,这既是建成网络强国的你我责任,更是共享网络权益的你我义务。或许一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但只要你我携手努力、共同前行,整体汇聚起来的力量就是惊人的,唯此安全健康文明网络环境才能形成,我们每个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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