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中国网事”记者乌梦达 刘景洋 姚玉洁)过去5年,谁涨势最猛?
不是房价,也不是“二师兄”,而是网络消费指数扩张了12.1倍。
5月21日,新供给-蚂蚁网络消费指数正式对外发布。数据显示,过去5年网络消费狂飙突进,2015年网络消费引擎对GDP的贡献率超过五分之一。这也让观察经济运行从传统的猪肉、货运量等之外,增加了“剁手”指数的新维度。
从“剁手”指数可以一窥“剁手”党团体成员是如何构成的?男人和女人谁更“败家”?哪个城市“剁手”指数领先?
网络消费引擎爆发 催生“剁手”指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起,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出现拐点,消费取代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2015年,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为51.6%,其中,网络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为29.1%。
作为2015年的十大流行语之一,“剁手党”是形容“网购点鼠标停不下来、甚至有剁手明志念头”的生动写照。因此,蚂蚁金服与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联合编制的网络消费指数,也被形象称为“剁手”指数。
“剁手”指数以4.5亿支付宝用户网上购物留下的印记为基础,从2011年1月开始追踪,多角度、全方位揭示过去5年中国网络消费增长的真实状况。
数据显示,过去五年,网络消费规模指数扩张12.1倍,增速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2倍多;网络消费水平指数从2011年1月的96.0上升到2016年4月的122.2,涨幅为27.2%。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网络消费的稳健快速增长说明网络消费正在成为经济稳定运行的“压舱石”。
蚂蚁金服总裁井贤栋表示,作为量化网络消费的工具,该指数旨在帮助业界、学界更快、更精准地洞察消费趋势,优化行业布局,从而引导投资、助力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共同推动中国宏观经济研究的发展和变革。
万亿消费买了啥?服务型消费狂飙
5年间,亿万网民“剁手”抢购的对象有何变化?
通过“剁手”指数分析,网络消费正在从实物型向服务型、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升级。
数据显示,服务型网络消费金额占比从2011年的4.3%,上升到2016年4月的25%;5年间,吃喝玩乐等服务型网络消费规模指数,扩展了70.2倍,月均增长率为7.0%。而同一时期,实物性网络消费金融占比则从2011年的95.7%,下降到2016年4月的75%,5年间规模“只”扩张了8.6倍,月均增长率为3.5%。
其中,餐饮(线下消费)、航旅、教育、生活服务等服务消费的增长表现最为突出,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
海通证券研究员汪立亭表示,在增长迅速的餐饮、航旅以及生活服务类行业,线上买单,线下消费的融合趋势明显,线上带动线下显示“互联网+”发挥积极作用。这些行业是目前国内消费品市场表现强劲的力量,这种模式也是未来消费的重要特征。
网上有“马云成功背后是千千万的女人”的说法,意在强调女性“剁手党”更多。但从“剁手”指数分析的结果,某种程度上能为女性“正名”——“马云背后的男人”其实不输女人,他们剁起手来比女人更“败家”,更爱享受。
从网络消费规模看,尽管男性略逊于女性,但在消费结构上,男性在文化办公、教育服务、医疗保健等发展型消费,以及体育、娱乐用品、汽车类、文化娱乐、航旅、餐饮等享受型消费上都超过女性。而女性在家庭使用较多的生存型消费方面支出更高。
“城里人”会玩 “村里人”也爱买
你在网上喜欢买泡面,还是喜欢买面膜?网络消费指数还折射出中国各地区消费能力的差异。
北京、上海和江苏的享受型网络消费水平(化妆品、金银珠宝、体育娱乐等消费),超过了生存型网络消费水平(食品、日用品等)。从享受型网络消费水平指数看,前5名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排在最后五名的依次是贵州、河南、山西、宁夏和甘肃。这说明经济越发达的省份,享受型消费水平越高。
数据显示,过去5年三四线城市的网络消费人数不断增加,三四线城市增量用户交易人数占比从2011年的55%上升到2015年的63%。这充分证明不仅“城里人”会玩,“村里人”也爱买。
随着交通物流条件的改善和移动支付的普及,偏远和交通不便的欠发达地区网络消费增长较快。在网络消费水平排名前十的省份中,海南和西藏榜上有名,这说明网络消费通过网络技术拉近供需两端的距离,使得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也可以方便的触达消费品,普惠价值初显。
贾康表示,这也是“剁手”指数出现让学者能打破认知误区,过去普遍认为消费会和经济增长类似,呈现梯度推进的模式,但欠发达地区网络消费的增速明显快于发达地区。“从经济学角度而言,网络消费可能成为协调发展、共享发展理念落地的重要支撑。这对政府制定政策会带来有益启发。”贾康说。
相关链接:
图解财经:海淘免税时代终结 剁手党怎么买才划算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