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石与阿尔法狗对阵(资料图)
“首先,章程本身全部需要改正,但我怀疑能不能做到,如果能做到,我可以考虑撤回退会申请。”据韩国体育趋势网最新报道,因“不满韩国职业棋士会对棋手的过度剥削”而递交了退会书的韩国著名棋手李世石,在最近一次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对事态的预期“一是完全修改章程,二是解散现有的棋士会,另组新的棋士会。”5月17日和李世石一起提交退会书的,还有他的哥哥兼经纪人李相勋九段。
而棋士会方面则预定于6月2日召开总会,讨论李氏兄弟提出的问题,如“若退出棋士会,将不能参加韩国棋院主办的所有比赛;公积金棋手要缴纳3~5%的收入,但退役后棋手获得的‘慰劳金’的上限仅为4000万韩元(约合18万元人民币)。”有国内媒体称,李世石未公开的原因之一,或与他不认同棋谱著作权归棋士会所有有关,“比如这次人机大战,韩国棋院的态度是:人机大战的棋谱,由韩国棋士会和谷歌公司共同所有”。
对此,韩国棋手、李昌镐的弟弟、围棋推广人李英镐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专访时透露,虽然这个原因还有待李世石本人确认,但目前在韩国“几乎没有人和版权机构谈及棋谱版权的事”,在他的印象中,倒是多年前网络直播开始盛行时,版权专家和韩国棋院对此有过争论,“棋院认为版权归自己,版权专家则认为应该归赞助商和棋手所有”。
事实上,2009年著名的李世石休职事件确实与版权归属有关,在韩国棋士会指责李世石的四大“罪状”中,“不同意韩国棋院要求棋手签署著作权授权书以统一管理”赫然在列,此后,李世石宣布停职一年半。返职时,韩国棋院提出的条件,就是棋谱作为共同著作,使用权赋予棋士会。
而在中国,棋谱版权问题同样困扰着职业棋手。近日,常昊九段的一条微博引起关注,“这个出版社把知名棋手的书出了个遍,从来没有打过招呼,无意中才知道自己还有这本书”。常昊指的是围棋爱好者封蒿汇编的一套《世界围棋豪强选集》,其中包括常昊、谢赫等著名棋手的名局棋谱,作为“交流资料”在网购平台上出售,可常昊本人“并没有授权”。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非作品不受该法保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体育法学专家马法超表示,按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棋手之间的对局并不在版权保护的范围内。”因“相当于一场篮球赛”的对弈“不具有可复制性”,所以很难明确其“作品”属性,“但如果不仅是一场比赛,而是对该比赛过程的一个文字描述和整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棋谱可算是一个‘作品’,可以是版权法保护的对象,但通常认定为‘文字类’作品。”
“因棋手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下棋是其职务行为,故棋谱版权一般情况下属于其所属单位。”若与赛事有关,“赛事组织方享有此作品的版权。”但从目前围棋的市场发展状况看,马法超认为“争夺棋谱版权的现实意义不大,因其很难转换为现实利益。对棋手来说,更值得关注的是名誉问题,即棋手的署名权。对组织方而言,让更多的人知道和关注此项比赛是更重要的任务。”马法超举例说,“整理棋谱时会涉及棋手的权利,最直接的就是要注明是谁和谁的对局”。
“难以转变为现实利益”的情况,在李世石之前便和AlphaGo交战过的樊麾五段有所体会,“因谷歌公司是赞助方,最后我和他们共同享有棋谱的版权。但对我而言,棋谱就是用于讲讲棋、做个棋评等,并不特别重要,可今后棋谱被用来售卖的话,就会造成棋手的一些损失。”他回忆说,当时人机大战的棋才下完,“网上呼啦啦都是讲棋的,现在看来,版权真的很模糊,对这个问题,很多国家的协会都没有明确的解释,棋谱大家都是互相用,只要不用以商业用途就没什么问题。”这样的“默契”在此前媒体引用中国棋院人士的表态时也可窥见,“确实有出版社为了出关于围棋的书来找棋院,我们本着宣传围棋、推广围棋的目的,以公益的方式和对方合作。”而涉及具体棋手利益的棋谱,“棋院是不碰的”。
被类似问题困扰的并非围棋一家,“国内的版权问题和市场发展程度有很大关系,中超、CBA这样的赛事也是近几年才在版权收益上有所改善。”马法超建议,对围棋项目来说,培养高水平的运动员,组织高水平的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制造更多的话题和新闻,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等,是组织方或协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当围棋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谈论的话题时,自然会成为产业开发的香饽饽”。
尽管在“转换为现实利益”上动力尚有不足,但这次中韩两国棋界对棋谱版权的讨论,也让不少职业棋手主动发声,中国棋手李喆在转发常昊的微博时感叹:棋谱的版权归属目前尚不明晰,棋界应寻求知识产权法方面的专家帮助界定,希望这件事能形成推力。另一方面,棋手单纯醉心于棋道,在社会交往中处于弱势。明星棋手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普通棋手就更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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