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初高中一体的学校。学校能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范化办学的规定办学,即严格遵守“夏季中学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20,冬季中学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的规定。十几年来,语文和英语教师7:30开始上早自习,每天还有学校值班人员检查教师到岗情况。
对学生而言,早读恐怕是学习语言最常见的方式;从经验角度看,让学生正课前早读,对学生的学习有好处。此外,早读还可以起到温习课文、加强积累的作用。
因此,笔者不反对上早自习。问题在于,都十几年了,由于种种原因,学校给教师发的早自习费每节只有区区2.5元。在我们这个地方,最好的早餐就是牛肉面,一碗售价6元。有老师笑谈,就这几个钱,连一碗牛肉面都不够买,也只能默默奉献了。
没错,任何职业都需要有所奉献,教师职业也是如此,然而,对语文和英语教师来说,这样的奉献一学期不是一两次,也不是几十次,而是每周的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都要风雨无阻地进行。按照规定,除了语文和英语老师,其他任课老师则不需要上早自习。对此,我和有的老师讨论过学校这样做是否公平的问题。
讨论的结果是,我们认为不公平。其一,教师上早自习的劳动没有得到学校的尊重,没有体现在绩效考核里,报酬过低,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想想看,上两个早自习,所得还是买不起一碗牛肉面,这恐怕不是笑话。其二,学校只注重检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而对教师缺乏人性化的体谅。其三,每当从窗户里看着8:00才进校门的其他教师员工和不值班的学校领导,心中自然会生出一种感慨:唉,教语文和英语,怎么偏偏就这样命苦,要是大家都8:00到校多好。其四,班主任早起到校管理学生,还有班主任费用;领导早起值班,也有绩效可言;凭什么上早自习的老师就只能拿到2.5元?
要知道,住在学校附近也就罢了,可是,多数老师的家离学校较远,为了赶7:30的早自习,他们不得不早起。在校工作,已经满课时了(每人每周6节,两个班共12节),这样的辛苦,也只能算作额外付出。
我住的地方离学校比较远,早上6:30左右起床,6:40左右出门,走快点,花7分钟走到车站等车,坐上车,30多分钟才能到学校。匆匆吃完早餐后,开始上早自习。要是遇到堵车,有时会迟到。而迟到是让教师感到丢人的事情,让学生坐在教室里等老师,成何体统?因此,平时,我宁愿早起,宁愿提前到校。
我们也知道,上级要求学校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规定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初中不得超过34节。因此,语文和英语教师上早自习,不能算作课时,学校要解决早自习费的问题当然有实际困难。
可是,学校也应该为我们想想,我们每周、每学期、每学年都得这样奉献着,公平又在哪里?2.5元的早自习费是否该涨涨?如果无法涨,我们建议最好取消。
(作者杨泉为一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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