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思明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涉众型案件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案班组开展调查,并将“招宝公司”负责人刘某有(男,42岁,福建省福州人)、客服部经理王某芳(女,46岁,福建省厦门人)、汽车部经理李某(男,35岁,福建省福州人)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图为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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