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5日消息(记者史发梅 通讯员谢曦)近日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为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住建厅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加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其中包括,海口、三亚和儋州市要完成重点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成区机扫率应达到60%,其他市县建成区机扫率应达到50%。
“各市县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单位本年度经费预算。”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说,建设单位要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该负责人说,今年底之前,重点项目、主要街道、主要路段施工工地做到100%全封闭围挡,工地堆土100%覆盖或围挡,拆除工程100%洒水;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及时对城区空旷地带、裸露土地带进行复绿。
“住建厅负责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该负责人说,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市县环卫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该负责人说,各市县住建部门,要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作为不良记录上网曝光,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予以取消。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据该负责人介绍,防治对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扬尘污染防治、待建空地扬尘污染防治、 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同时还包括加大城市大环境绿化和绿化隔离带建设,推进城郊绿化,减少自然沙尘对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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