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勾兑甲醇卖给餐馆当燃料
涉嫌非法经营,男子被移送检方
多彩贵州网讯罗甸人刘某精通化学燃料配置,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明的情况下,自制“环保油”销往26家餐馆用作燃料,营业额达277504.5元。
5月24日,记者从罗甸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受理刘某非法经营一案。
现年42岁的刘某,读完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在家务农,2012年到河南务工期间学习了液体甲醇燃料制作技术。
2013年,他回到罗甸后,通过网上搜索联系到贵阳一家生产甲醇原料的厂家,并从该厂购买甲醇原料,随后,他在家中用塑料桶调制“环保油”。
刘某用二氧化锰等物勾兑到甲醇原料中,进行调和后,一吨甲醇原料可转化为两吨燃料。调制成功后,刘某走街串巷向各个餐馆推销,声称这种甲醇燃料是“环保油”、“生物油”,是目前最新开发的新型燃料,价格便宜、还可以免费为购买者搭建专用燃烧炉灶。
在2014年之后,随着业务量的增大,刘某租赁了一间民房用作存储库房,从外地大量进购甲醇原料进行勾兑,并驾驶电动三轮车、皮卡车装载塑料大桶,按照各个餐馆的需求定期运送。
按照国家对化学药品的管理规定,甲醇是具有毒害、有助燃性质的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物品。刘某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并登记备案,也没有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原料调配、存储、运输,其经营的燃料均是销往人员聚集的餐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今年1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住处及租赁仓库内查获了剩余的甲醇燃料和生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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