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金华金东公安分局组织刑侦大队、派出所20余名警力,动用了两台挖掘机,在金东区傅村镇六石村的位置,寻找一个28年前的猪圈……
由于城镇规划,这里早已夷为平地,甚至还填上了近4米厚的泥土。民警找来了六石村拆迁之前的老地图,再对照现在的情况,总算定位出了猪圈的大概位置。
2个多小时后,挖出一副骸骨——这是小忠,一起敲诈案的受害者。出事时他才10岁,如今命案已经过去了28年。
自首
“我是一名杀人逃犯,我想自首。”5月15日,金华市公安局大门口来了一名中年男子,他和保安说完这句话后,便仿佛全身力气被抽干,一屁股坐在了门口的台阶上。
男子姓傅,今年49岁,金东区傅村镇六石村人。很多新进公安系统的民警都不认识他,但对于一些“老刑侦”来说,这个男人就像一根刺,在他们心里扎了28年。
1988年9月1日,时任金华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的汪承基接到报警,傅村六石村一名10岁男孩被绑架。这是金华县第一起敲诈案,汪承基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
办案时的一幕幕,汪承基至今记忆犹新。有一晚,他们拿着家属收到的敲诈信,赶到嫌疑人的约定地点。那晚天下着大暴雨,大家躲在附近草丛中,一动不敢动,被蚊子咬了一晚,但嫌疑人始终没有出现。
金华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徐晓辉,当时还是辖区寿昌乡唯一的一名民警。案发后,他采集了六石村及附近村庄共几千人的笔迹,专案组借用六石村附近的一家工厂会议室办案。
白天调查,晚上收起桌子打地铺,办案组一住就是四个月。然而,受当时办案条件所限,等确定傅某就是嫌疑人时,他早已逃之夭夭。
从那以后,傅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藏尸
1988年8月30日这天的午后,21岁的傅某躺在家里的床上休息,因为赌博输了钱,自己又想买房,心烦意乱。门口有孩子的嬉闹声,10岁男孩小忠跑到了他的家里。不知怎么的,他起了恶念:小忠家里条件好,就像小说里那样,杀了他,再向他们家敲诈要钱。
28年前的傅某,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那年他刚满21岁,高中毕业,有让很多人羡慕的工作,在孝顺布厂上班。可是这个人前光鲜的小伙子,却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每个月的工资几乎全输光,还时不时旷工,受到工厂处分。
上世纪八十年代,傅某交了个女朋友,想在孝顺镇上买房子,可他忍不住赌博,又不停地输钱,钱从哪里来?
1988年8月30日,这一天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那天傅某躺在床上,一边看武侠小说,一边想买房子的事。同村几个小孩在门外玩耍,嬉笑声传到他耳中,让人烦躁。
这时,同村的10岁小男孩小忠(化名)跑到了他家里,站在房门口看着他。看到小忠,傅某好像看到了钱,他知道小忠家里条件不错,他忽然想模仿小说里的桥段,杀了小忠,再向他们家敲诈要钱。
打定主意后,傅某向小忠招招手,让他走到房间里,没说一句话,直接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之后,藏尸在位置偏僻的一处猪圈地底下。
敲诈
小忠不见了,父母找了一夜,第二天,有人在他家门口摆了小忠的裤子、凉鞋,旁边还有一封信。对方要求明确,要8880元钱。信的落款是“黑手党”,让一家人倒吸一口凉气。
一开始,家里人本以为绑匪只是要钱,只要满足就好,可谁也没想到,儿子竟再也没有回来。
发现小忠失踪,是当天下午4点左右,先是父母四处寻找,紧接着,许多村民也自发加入寻人队伍。
毕竟是第一次作案,傅某很紧张,他外出打探动静,当听到有人说孩子可能是被人贩子拐走了,才放心地回到家中,准备第二天寄出敲诈信。
这封敲诈信,他是精心“设计”过的:“小忠在我们手上,你们要拿8880元放在金华至义乌公路边的大树下,不给钱就要杀害他。”他还故意将字写得歪歪扭扭,反复读几遍后,画上一只黑手,并标注落款:黑手党。
第二天凌晨,傅某将敲诈信和小忠穿的裤子、凉鞋,悄悄摆在小忠家门口。
但当天上午,他就看到许多警察出现在村里,他知道事情败露,和姐姐谎称布厂有事,连夜潜逃,从此开始他长达28年的逃亡生涯。
逃亡
在派出所,傅某流露出放松的表情。他说,此番投案自首,也是因为实在太累了,28年,他没和父母通过一次电话,身边没有一个亲戚朋友,整日东躲西藏。
厦门、西藏、云南、贵州、江西、安徽……傅某的逃亡生涯,走过很多城市,但每个地方都不敢久留。他只能四处打黑工,哪怕无端被人打骂,哪怕都是人家的不对,他也从不敢主动抗争,更不敢把委屈向人诉说,担心的就是对方闹到派出所,自己杀人逃犯的身份就败露了。
直到2003年,傅某在杭州桐庐停下脚步,靠收废品维生。
今年年初开始,周边老是有警车来来往往,对傅某而言,这真是煎熬。平日里,他见到警车就害怕,听到警笛声根本就睡不着觉。于是,他决定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通讯员 康婷 韩露 周丹凤 本报记者 傅颖杰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