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节点
今年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新生入学上网登记申请学位时间为:5月28日-6月5日,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时间为:6月4日-12日。同时,为了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海口市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家长提供的信息、材料等进行核查,实地核查时间为:6月11日-6月26日;复核确认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通过复核的新生将会被同意建立学籍,不符合在海口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新生报名注册时间为:8月30日—31日。
报名条件
本市户籍:租房人员居住须满两年 所租居所没有适龄儿童在片区就读
依据《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城区学校的,须满足以下条件: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1、2执行。
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市、区视学位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入学: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2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农村镇中小学:严格控制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
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村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农村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具体时间为:8月30日—31日。
此外,民办学校采取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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