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海口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4、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海口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4、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5、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2、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3、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4、父、母在海口市2年以上的暂住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5、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海口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海口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6年8月向前推算);6、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1、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2、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3、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4、监护人的书面申请;5、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4年8月31日前);6、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不符合在海口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由于报名人数多,各位家长尽早准备好所需材料,以免报名过程中缺少相关材料而造成不便。
学生家长注意事项
省考试局提醒广大家长,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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