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目击者:本报记者邢东伟,通讯员翟小功
“我本意不想收钱,是他们要送给我,有时候,‘想说不,真的好难’。从刚开始的几百元红包开始,到一下子收下几十万元的巨款,逐渐迷失在权力编织的名利场中……”
5月25日上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文昌市原人民政府副市长符涛生涉嫌受贿案。《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面对检方指控,符涛生表示认罪伏法,但辩称自己系“被动型”受贿,收钱也很无奈。
据检方指控,2005年至2015年期间,符涛生担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文昌市政协副主席、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民生工程承建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承包人符某等12人贿赂共计239.1万元。
曾连续四天指挥救灾赢好评
1960年出生的符涛生,系海南文昌人。自1982年进入海南文昌县统计局当办事员以来,30多年来一路平步青云,历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文昌市政协副主席、文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
到了2015年6月4日,符涛生的仕途生涯却戛然而止。时任文昌市副市长符涛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同年7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然而,就在2014年7月,符涛生在“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海南期间,曾连续四天坐镇指挥救灾,他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我老家也在翁田,我的家也损毁了,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机会回到家里看家里一眼,我的心里面很沉重。”
符涛生的话当时感动了很多人,赢得好评。就在11个月后,符涛生落马,前后形象大相径庭令人扼腕。
事实上,据坊间传闻,符涛生在担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市发改委主任等职期间,尤其是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利用手中大权,经常帮一些大老板承揽工程项目,进行着不为人知的肮脏交易。
从千元到十万巨款来者不拒
据指控,2006年至2015年,符涛生在担任文昌市水务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帮助符佳承揽文昌市文城、清澜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及污水管网勘探工程、文昌市文教河入海口综合治理等多项工程。
“为了报答符涛生的帮助,并希望他在以后的工程项目方面给予更多关照,自2006年至2015年,我在春节、中秋等先后19次送给符涛生共计83.1万元,数额每次从3000元到25万元不等。”据符佳向办案检察官交代。
随后,符涛生的胆子越来越大。2008年,在帮助陈学辉承揽到文昌市文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标段工程之后,符涛生2次便收受陈学辉30万元现金。2013年12月,符涛生在为帅某国承建文昌市文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延伸工程提供帮助后,一次性接受帅宝国说给予的20万元现金。
记者在庭审了解到,在2006年至2015年,符涛生不断为工程承建商承揽供水、瓜菜基地建设等各种工程项目,先后6次收受曾召和24万元、9次收受符永比21万元、2次收受李政华18万元、4次收受王宝民8.8万元等。
“这些钱,我拿一部分买了一块地,并在地上建了一个160多平方的别墅。其他部分都用于生活开销。”关于这些贿赂款的用途,符涛生在庭审称。
辩称“想说拒绝收钱不容易”
今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应当从轻处罚等辩论焦点激辩。
符涛生认为,他是2015年6月1日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直到同年6月9日才宣布被“双规”。他是在被宣布“双规”之前便主动交代了全部的案件事实,应当认定为自首。同时,他没有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办事。尤其是,他所主持的每一项工程项目,都不存在大的质量问题。
同时,符涛生称,他从来没有主动向他人索贿,也从没有提出过要收礼物的要求,和那些“交易型”受贿不同。在工作中,他和这些工程老板都成为好朋友,他们过年过节来送礼物,是基于朋友之间的情义,系正常的人情往来。
检方认为,符涛生不是自动投案,是在被纪委双规之后才主动坦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符涛生没有索贿行为,但也并非是“被动受贿”。再则,符涛生手握实权,行贿者正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力才和他做朋友,过年过节送钱也是因为符涛生完成了他们的“请托事项”,这和正常人情往来存在本质区别。
“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走上领导岗位。可惜,我没有好好珍惜,意志不够坚定,才慢慢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在最后陈述中,符涛生称。30多年来,他为文昌的经济发展做了很大的努力,但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甘愿认罪伏法,并尽力全部退赃。然而,他和那种赤裸裸的交易型受贿不一样,他是被动的,因为有时候“想说不,真的很难”,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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