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进入深水区,离不开法治护航。在“双创”工作正值决战阶段的关键时刻,《海口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昨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双创”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轨道,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双创”是一项涉及改革发展、城市管理、民生改善等方方面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无论是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还是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都需要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办法》的出台,就是将市委关于“双创”特别是爱国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有利于保障“双创”工作顺利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双创”成果,最终实现“双创”目标。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办法》起草的过程来看,我市紧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结合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实际,深入细致调研,广征各界意见,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科学性;从《办法》的具体条款来看,从“三无小区”管理到食品餐饮等行业规范,从烟草烟雾控制到二次供水安全,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职责分工,突出制度设计,严格行为规范,强化法律责任,注重执法实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而,《办法》以法律这种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为全市单位和个人,明确了法定职责,提供了行为遵循。
“徒法不足以自行”。常识告诉我们,法律的尊严和价值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执行。因此,只有抓紧让《办法》落地,让全社会每一位成员都对法规抱有敬畏之心,才能真正体现立法的初衷、实现法规的价值。要进一步做好《办法》出台后的工作衔接,及时出台配套细则,才能拓展和深化法规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普法宣传,各主体才能明确自身责任,才能在心中坚守法律底线,通过法律意识的提高转化为日常行为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