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即将实施一项地方性法规明确要求,施工车辆清洁进出工地,带泥上路最高可罚10万元。
该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批准7月1日实施的《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和沉淀、排水设施,施工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中心城区规模以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实现联网。
这一地方法规要求,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相关链接:
ITF:温网后施行药检新规 "秘密禁赛"成为过去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