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村级组织和乡镇、市县党委领导班子将自下而上进行新一轮换届,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经省委同意,省委办公厅于日前印发了《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责任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市县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确保“五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省委专门制定了《市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五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细化了教育宣传、监督检查、查核处理等具体措施。各市县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结合本市县实际情况,确保把这些责任扣紧压实,层层传递压力、级级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中提出,对中央组织部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和《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要将其作为换届中进行政治纪律教育的必备教材,做到几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的人员必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各市县要把“四必看”作为硬性的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换届工作开始前,按照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业务的工作人员必谈“四必谈”的要求,各市县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相关干部进行一次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专题谈话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通知》同时强调,各市县委组织部要会同本市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查核机制,结合举报情况成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及时查办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各市县委组织部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专人值守“12380”平台,及时受理举报、专门登记、快速转办。此外,对举报案件,要快速查核处理,还要落实查核责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将对各市县落实换届风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派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查验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压实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责任,进一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下一步,各市县党委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换届风气监督有关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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