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拓展管理专员提供的信息,一地产集团海南分公司给15人发放了13万余元的工资。结果,公司发现,这15个人根本就没有入职,一切都是虚构的。
“导演”这场虚假入职戏的是男子陈某宇,28岁,海口人,大专文化。2013年11月,陈某宇入职涉案地产集团担任置业顾问。2014年8月,陈某宇任拓展管理专员,被派往石家庄工作。在河北,陈某宇负责招聘兼职人员开展营销宣传工作。同年9月,陈某宇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其团队员工搜集了李某某、王某等15人的身份证、学历证、银行卡及密码等信息。之后,他向集团海南分公司虚构15人的入职事实,欺骗公司支付工资。
经查,2014年9月至11月期间,陈某宇通过虚列入职人员的手段,从公司先后骗取134667.18元。2015年6月15日,陈某宇主动至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经侦大队投案,后退还全部赃款。
海口龙华区法院认为,陈某宇身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的财物人民币134667.18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惩处。鉴于其犯罪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陈某宇全部退赃,法院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陈某宇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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