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日前印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598.36亿元,比上年增长6.79%,支出523.34亿元,比上年降低36.16%。
《报告》显示,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598.36亿元,比上年增长6.7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88.23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202.12亿元,国债利息收入2.09亿元,其他收入(逾期贷款罚息收入、逾期不缴公积金的罚款收入等)5.92亿元。
2015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523.34亿元,比上年降低36.16%。其中,缴存职工利息434.29亿元,归集手续费21.24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0.64亿元,其他支出(贴息贷款的贴息支出、担保费支出等)17.17亿元。
2015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75.02亿元,比上年增长58.79%。
《报告》还显示,按照《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比例按不低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60%核定,或按不低于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核定。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按照年末项目贷款余额的4%计提试点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
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339.20亿元,提取管理费用107.24亿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8.08亿元,当年待分配增值收益10.50亿元。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1261.64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04.54亿元。
《报告》指出,管理费用支出指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按规定列支的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全年管理费用实际支出80.09亿元,比上年增加12.83%。其中,人员经费35.66亿元,公用经费11.40亿元,专项经费33.03亿元,分别占44.53%、14.23%和41.24%;人均分别比上年增加13.72%、-4.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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