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海口市加快了城市绿化建设,种树不少,管理却仍有缺憾,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借《海口市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征集修改意见之际,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将全市城镇交通主干道上的行道树,进行“身份证”编号,统一登记造册,输入微机管理,遇有灾情、疫情,适时更换、防治。对现有树龄老化,杆枯枝残,摇摇欲坠,有碍观瞻者,主动更新,让其“退休”。
2.实行“树长制”。即在每条街道,设立一个“树长”(护树员),负责一条街上树木的全面监护管理,负责日常维护、浇灌、松土、剪枝、卫生、防虫、防冻、防剥皮、防攀摘。
3、实施园林绿化管理属地化。以街道(乡镇)为枢纽,以社区(行政村)为工作重心,建立全市绿化网络,把绿化工作逐渐从人工管理导入电子智能化和现代化先进设备管理,将树的管理人格化。
4、依法进行养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占用绿地,对批准占用绿地的,提倡“先还绿,后占绿”,根据此原则给予补偿,并对单位擅自伐树者,个人“谋杀”树木者,施以重惩。
5、全市设立绿色热线电话“64110”(谐音为“绿树110”),对人为损坏、自然灾害、病虫害或养护不力造成的植物病亡情况,及时通过“64110”向有关部门反映,提供“侦破”线索,为绿树构筑一道牢固的安全防线。经查实的毁绿事件要定期在媒体上曝光,对养绿护绿有功的市民要予以表彰奖励。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