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4日消息(记者李云川)3日,针对市民反映的申领居住证难题,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再次重申了相关条件。
按照规定,非海口市户籍公民在海口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便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申领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应提交购房合同及交费(贷款)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在学校连续就读的,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连续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相关链接:
海口警方多举措用好惠民政策解决居住证办证难题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