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今日头条:营改增后第二波减税来袭,资源税全面改革7月将在全国推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文,自7月1号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这是继5月1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重大税制改革。
资源税改革“从价计征” 价格低时缴税少
根据改革方案,今年7月1号起,我国绝大部分矿产品将实行从价计征,也就是,将税收与资源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这意味着,资源价格上涨、企业效益提高时,税收相应增加;当价格下跌、效益降低时,税收随之减少。这对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说:“当企业价格高时,需要缴纳的税就高,价格低、销量少,企业收入低时,缴的税就少。这和企业的销售收入是挂钩的,这其实是公平透明的。”
至于各类矿产品的税率幅度,是按照改革前后税费平移的原则,统筹考虑以前年度矿产品市场价格因素,以及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金额后确定的。
“资源税改革并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除了“立税”,方案还明确要求“清费”。以煤炭为例,此前,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资源补偿费、安全费、搬迁补偿费等收费项目给企业造成了不小的负担。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来源表达了他的担心:“如果你的费不清理,煤炭企业的税负是有可能增加的,可能会给现在的煤炭企业雪上加霜。”
2011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呈现震荡下跌走势,矿业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很多企业担心,资源税改革会超出自身的负担能力。此次改革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解释说,资源税改革并不会加重企业负担。
施正文表示,这一次资源税改革确立了一个原则,即把以前资源费,特别是水资源税费平移过来,包括矿产资源,考虑以前矿产的市场价格,目前征收的资源税以及现在开展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这些进行测算,按照不增加税费负担的原则来确定税率。税前各个省在一个幅度内再确定具体的税率,各省就会考虑本省企业的承受能力。由费改税后,对相应的一些费就要停征,包括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要清理或者调整。
地区政府权限扩大 不会陷入税收窘境
同时,方案还明确提出,资源税改革将在统一税政基础上实施适度分权,赋予地方政府确定部分资源税目税率、税收优惠以及提出开征新税目建议等税政管理权。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的权限将有所扩大,不再仅对少数矿产品的具体适用税率有确定权,而是可以充分考虑本地区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主要应税产品的差别化税率。因此,资源税改革之后,资源丰富地区政府并不会陷入税收窘境。
专家点评:资源税改革 用“价格杠杆”体现市场公平
点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近些年,煤价、油价总体上看是攀升的,在价格上升的过程中,国家税收是恒定不动的。这样一来,本来属于国家资源的收入就缩小了。因此,在资源涨价过程中,生产者、经营者攫取了国家资源价格上涨的好处,这与我们所说的公平原则不太有利。
资源的使用应该按照市场的办法进行。资源是国家所占有的,森林、草场、水、矿产,这些都是国家的,因此,任何人在使用这些资源时都不能无偿使用,资源涨价的好处是,国家应该代表全民去争取这个利益,如果没有资源税的话,价格的体现是不充分的。所以,这次资源税改革很好地体现了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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