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栖文轩)年近6旬的冯某从徐州来南京带孙子,空闲时开“黑车”赚点外快。他不知不觉地被盗窃团伙包车半个月,接送他们作案,当知道他们是扒窃人员后,他依然为他们提供接送服务。近日,警方认为冯某属共同犯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从栖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获悉,冯某的儿女均在南京安家,他从徐州来南京带小孙子。有空,他会在浦口地区开“黑车”赚点钱贴补家用。今年3月初,两名外地男子陈某、李某乘坐冯某的车时,主动提出包他的车,理由是他们不熟悉南京路况,并承诺每天给他200元车资,冯某就答应了。随后半个月的时间,陈某、李某坐着冯某的车每天往返于南京各商业中心。至于两人是做什么的,陈某、李某没有告诉冯某,冯某也没多问。
3月17日晚,三人一同来到晓庄广场附近,冯某照例将车停在路边。陈某、李某进入彩虹广场后不久就急匆匆地跑出来。两人一上车就催冯某:“快开车,刚才偷手机被发现了!”在两人催促下,冯某带两人赶紧离开。得知他们是扒窃人员,冯某不愿再带他们了,但陈某、李某劝他,再包两天就结束,并说这事与冯某无关,让他别担心。两天后,陈某、李某到迈皋桥万谷慧商场再次偷了一部苹果6手机,两人准备上冯某车时,被民警抓获。
经审查,陈某、李某交代了犯罪事实,目前,两人已被逮捕,而冯某的情节则构成了盗窃共犯,被取保候审。“都怪我一时糊涂,贪图每天的车费,以为我没有偷就没事。”冯某后悔不已。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