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网络诈骗嫌疑人刘某从广州坐10小时大巴,回到宾阳县自首。此前,刘某因涉嫌在2015年伙同他人诈骗139万元,被宾阳县公安局列为扑克牌通缉令中的“梅花4”。“担惊受怕的日子终于结束了,我终于得到了解脱,我想向受害者说声对不起。”自首后的刘某说。
刘某今年28岁,是宾阳县新桥镇人。刘某原本承包了一个鱼塘,一个偶然的机会,听信他人网络诈骗来钱快并卷入其中。2015年,刘某伙同他人采取网络QQ聊天形式,诈骗重庆某公司139万元。重庆警方和宾阳警方锁定刘某等人犯罪证据后,合力追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今年年初,宾阳警方将刘某的照片印制成扑克牌“梅花4”对其进行通缉。刘某得知后十分害怕,连夜逃跑。为了敦促刘某尽快自首归案,辖区新桥派出所、网安大队、包镇单位、涉案警方多次上门做刘某家人思想工作。
警方和地方政府的巨大攻势,渐渐让刘某的家人感到压力,警方得到了刘某哥哥的帮助。他托人千方百计跟潜逃的刘某联系,将公安机关的相关政策向刘某转达。刘某潜逃之后压力也很大,不时想起正在读小学的孩子以及操劳一家生活的妻子。在哥哥的劝导下,刘某决定回家自首。6月6日,在坐了10个小时的长途车,与一直在车站等候的哥哥见面后,刘某到新桥派出所自首,如实供认当年的犯罪事实。
刘某说,案发后,他逃到广州,在一家制衣厂做工,不敢跟人交谈,不敢多讲话,变得很沉默。刘某对民警说,他最想说的话就是向受害者道歉,并奉劝其他在逃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悬崖勒马,自首才是唯一出路。(记者梁成龙通讯员陈仕天)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