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有媒体报道河北廊坊所辖霸州市委、市政府“两办”6月3日联合下发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稳定、土地拆违、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按照廊坊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要求在六月份期间,各乡镇(区、办)、市直有关部门要取消节假日。”这一消息受到外界广泛关注。但一经媒体报道后,即被霸州市官方连夜取消。(6月10日《新京报》)
政府出台的一份严肃文件,内容被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有关部门于是迅速收回文件,笔者姑且称之为“见光死”文件。霸州市出台的取消六月份节假日的文件,就属此类文件。近年来,这种“见光死”文件时有所闻。5月18日,河北吴桥县有关部门出台周六加班的文件,被媒体报道后,第二天官方立马宣布取消,这是一例;几个月前,个别地区出台的鼓励大学毕业生零首付贷款购房政策,被媒体报道后也马上收回,同属此类文件。
对取消休假文件的“见光死”,霸州市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市委领导考虑基层工作人员确实比较辛苦,节假日就照常休息了。”这一解释“很官方”,实际上,市领导不可能看了媒体有关报道才想到基层人员工作比较辛苦,而是文件规定被媒体报道后,引发负面议论较多,有关领导怕负面舆情发酵。此时,连夜取消不放假规定,考量更多显然不是工作需要与否,而是应对负面舆情的公关行为。
“见光死”文件的出台,往往不受公众待见,更不会得到受直接影响的群众欢迎。正儿八经的政府文件,朝令夕改,严肃不足“儿戏”有余,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干部职工的思想,也消解了文件的公信力和政府的权威形象,令人反感,引人深思。问题是,“见光死”文件为何没有“胎死腹中”,而能堂而皇之地出来“献丑”呢?
检视“见光死”文件可发现,往往存在明显瑕疵。比如,决策程序不够民主,不乏长官意志痕迹;关键内容论证不足,顾此失彼;有违逆民意或有悖法律之嫌,给人以重人治、轻法治的印象。这种文件的主要内容,一般通不过民意考验,躲不开媒体曝光,经不起舆论敲打,“见光死”或许是其最好“归宿”。
从知错就改的角度看,像霸州市政府那样,让经不起考验的文件“见光死”,应有值得肯定之处。但从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看,这类文件本不该过六关斩六将地出台,应该让它“胎死腹中”。因为它的出台及收回,不可避免地会给部分公众带来困扰,容易引发负面舆论,有损文件严肃性和政府形象,得不偿失,值得反思。为了公众利益,为了维护政府形象,难逃“见光死”命运的文件,还是让它“胎死腹中”为好。
文/徐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