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陈美杏,20多年来真诚帮助劳动者解决讨薪难题,先后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近4亿元,与她打过交道的农民工都亲切地称她“讨薪大姐”。(6月11日央广网)
20年,四个亿,这是一张令人动容的成绩单,因为这些都是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每一分都是民工的血汗和泪水,每一厘都是众多贫困家庭的希望。“讨薪大姐”通过自身的努力,让农民工的付出没有落空,她的行为让人尊敬,理应受到农民工的爱戴,一声大姐是农民工们最朴实的感谢。
我虽然不是农民工,但同样对“讨薪大姐”肃然起敬,无论是履行职责的勤勉,还是设身处地的同情,以及坚持原则的正气,都是值得每一个公职人员学习的。但也恰恰她是一名公职人员,而且是一名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专业人员,让我对她的工作是既尊敬,又不满,可谓是五味杂陈。
因为,为农民工讨薪,这本身就是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但也正因为是职责范围之内的事,如何来评价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需要辨证看待的。就像一个地方破获的案件越多,一方面说明当地警方工作扎实,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治安情况堪忧。“讨薪大姐”为农民工讨薪成绩卓著,一方面说明了“讨薪大姐”及其同事们为此而付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欠薪案件多发频发,当地的劳资环境还很不和谐。
当然,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个全国性的老大难问题,国家几乎每年都会发出通知,要求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开展清理欠薪的专项行动,但欠薪现象依然十分普遍,为讨要欠薪,频频上演“跳楼秀”,这早已不成其为新闻,甚至于为了讨要欠薪,惊动了国务院总理。种种现象说明,欠薪屡禁不绝,其根源并不仅仅是企业主的无良,也并不仅仅是执法的不力,而在于缺少制度性的机制设置,缺少治本之策。
其实,为了治理企业欠薪,立法机关和职能部门已经作了大量的努力,比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已经入刑,企业拖欠工人工资后,仍不按政府的支付令支付工人工资的,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处罚不可谓不严厉。再比如,劳动仲裁、司法诉讼等部门处理民工欠薪案件时,都设立了绿色通道,提速办理已成常态,这些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显然,上述都是事后的补救性措施,而要遏制欠薪现象的多发频发,需要关口前移,也就是要预防到位,把欠薪消灭在萌芽状态。
而能够承担这一职能的,就是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企业会尽量规避法律法规、减少劳动成本,能省则省,能拖则拖,是他们自然的选择。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就是要监督企业依法经营,杜绝违法行为,少打“擦边球”。也正因此,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不仅要帮劳动者事后讨薪,更要通过日常的巡查监察,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违规行为。事实上,这也正是劳动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能。换句话说,“讨薪大姐”不仅要把精力放在讨薪上,更要把精力放在杜绝欠薪上。所以,我们有必要问一句,在讨薪四亿的辉煌成果下,“讨薪大姐”处罚了多少不良企业,又做了哪些预防性的工作?
文/庾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