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3日消息(记者刘杰 通讯员李明建)海南男子陈某和马某英明知他人开设流动赌场,先后多次向赌场内的参赌人员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最终被公安民警抓获。13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陈某、马某英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8月份期间,被告人陈某、马某英明知他人以“摇骰子赌大小”的形式开设流动赌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先后多次到该赌场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约定借款人民币10000元,每天利息为100元。其中,2013年8月22日至27日,陈某、马某英先后来到美兰区海甸岛福安上村179号旁一个工棚内的赌场、新埠岛海新大桥底下空地的赌场,以及美兰区白沙坊六里21号与22号出租屋之间空地的赌场放贷。
2013年8月27日17时许,公安机关查获白沙坊六里21号与22号出租屋之间空地的赌场时抓获陈某、马某英,当场缴获赌具骰子三个、骰杯一只、骰碟一只,从陈某处扣押用于放贷的资金人民币87100元,从马某英处扣押用于放贷的资金人民币608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马某英明知他人开设赌场,在赌场里向赌客放高利贷,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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