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6月13日新华社)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已显得刻不容缓。这次社会诚信建设提升到国家层面,足见诚信之于社会的重要性。在诚信建设上做到有奖有惩,有助于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刚性的制度力量,让诚信基因融入社会文明,培育整个社会的诚信自觉,有利于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以有效发挥诚信的激励约束作用,进而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有序发展。
近年来,“诚信”成为公共舆论中的高频词汇。事关诚信的议题接连不断地刷新公众的眼球。现实当中层出不穷的失信现象,已逐渐被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每每看到“老赖”被拒之于飞机场、动车门、各式消费场所外,当一串串“黑名单”浮现于公众的视野里,“守信受益、失信受限”展露无遗。失信者的无奈与无助,不仅唤醒人们对诚信的珍惜,更焕发出一股推动诚信建设的强大正能量。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应成为一种常态机制,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风向标。
不久前,首部《中国诚信建设状况研究报告》在京发布,报告指出,商业欺诈、合同违法、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学术不端等诚信缺失问题,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我国经济社会持续有序健康稳定发展的顽症。因此,不少地方祭出“红黑榜”并通过奖惩制度,将诚信建设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体现到管理、经营、服务等各个方面。
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当社会道德沦陷,当假冒伪劣泛滥,当各式造假屡禁不绝,当老人跌倒不敢扶起,诚实守信在我们面前曾一度迷失。如何厚植信用的种子,让“诚信名片”越来越靓,这是一道不可绕开的时代课题。特别是目前市场上伪劣商品盛行,商业欺诈、经济犯罪猖獗等现象已成为国民经济健康肌体上的毒瘤,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着力建设诚信文化,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通过制度兜底让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诚信是维系社会发展的基因,尤显弥足珍贵。此次《意见》的出台,由上至下逐级落实,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从信用信息记录和整合、信用信息共享和披露、信用监督和惩戒、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主要环节着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了顶层设计,接下来要做的是细化各项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和经验,通过以用促建、以建带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使之在全社会形成查信用、用信用、信信用、讲信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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