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4日消息(记者李晶晶)海南的慢性乙型肝炎、非小细胞肺癌两种疾病患者注意啦!记者今日从省卫计委获悉,7月1日起,治疗这两种疾病用的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救命药,不仅价格降低超过50%,并正式纳入我省新农合报销目录。
据介绍,专利药、进口药价格昂贵一直是导致百姓看不起大病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情况现在开始迎来转机。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高达67%、54%和55%,降幅均超50%。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3种药品主要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非小细胞肺癌两种疾病。
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快落实国家药品谈判结果,让患者早一天享受低价药,我省新农合经过测算和评估,将这三种药纳入新农合乙类药品报销目录,经新农合报销后,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并于7月1日起执行。
据测算,谈判后患者月均药品费用明显下降,替诺福韦酯月均药品费用由约1500元降至约490元;小分子靶向抗癌新药埃克替尼月均药品费用由约1.2万元降至约5500元;吉非替尼的月均药品费用由约1.5万元降至约7000元。
“例如一个肺癌患者每月使用埃克替尼,曾经此药不在医保范围内,患者自费每月大约12000元。现在不仅药价降至5500元,而且还享受新农合按比例报销,如果他在二级医院住院用药可以再报销75%,自费部分每月只需1300元,而且新农合报销后,全年治疗费用超过8000元起付线,还可以再享受大病保险报销。患者将大大减轻用药负担!”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三种药品暂限定在我省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科室使用。埃克替尼片、吉非替尼片作为治疗癌症的靶向药仅限于在二、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院的肿瘤科和海南省肿瘤医院使用。替诺福韦酯片作为治疗慢性乙肝的药物仅限于在二、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中医院的传染科或感染科和海南省肿瘤医院使用。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医疗机构使用该药,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拒付医疗机构为患者垫付的该药品的报销金额。待运行稳定后,再适度考虑放宽条件。
为推进分级诊疗,将患者引导至基层就诊和住院,各市县可确定1-2家群众满意的卫生院或标准化的中心卫生院,经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将这三种药使用权限下放至乡镇级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付费,不按限费医疗政策执行且不纳入药占比。
新农合智能审核系统将严格按照三种药品适用症进行审核,若发现未按照药品适用症用药,新农合经办机构将拒付医疗机构为患者垫付的该药品的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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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廉价”成为救命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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