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有盗窃入狱前科 获释未满五年 法院据此以累犯对其从重处罚
广州日报讯 (记者章程通讯员刘娅、周琨摄影报道)去年5月底,一名女乘客在乘坐打车软件召来的专车时,惨遭男司机性侵犯。昨日上午,涉案专车司机邓某嘉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邓某嘉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今年30岁的广州人邓某嘉,之前是优步专车平台的司机。据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5月29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邓某嘉作为“Uber”专车平台的司机,在接到时年21岁的被害人关某某的订单并接其上车后,乘对方醉酒无防范能力之机,将其带至白云区金沙洲一酒店客房内实施了奸淫。
白云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邓某嘉无视国家法律,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法院在宣判中还提到,邓某嘉曾因盗窃罪被判刑,2013年刑满释放。法院据此指出,邓某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为此,判处他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检方提醒:
女性避免深夜独自打车
时下各种打车软件盛行,颇受年轻人青睐,在给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检方提醒,由于目前打车软件种类繁多,对从业人员的准入审查也是宽严不一,这直接导致了车辆与司机的良莠不齐。女性朋友在使用打车软件时更需谨慎小心,最好结伴而行,尽量避免深夜独自一人打车,打车的同时应该将相关信息告知亲朋好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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