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7日消息(记者蔡佳栩)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省累计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00公里,海口、三亚要建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
《意见》提出,海口、三亚等市县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同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库,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于今年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海口和三亚作为试点城市,要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示范工作,制定省级地下综合管廊的建造标准规范,为推进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同时探索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模式、融资模式、盈利模式和管理运营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从今年起,有条件的城市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要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同时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地下综合管廊,是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不仅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还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而且可以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相关链接:
海南出台地下管廊建设实施意见 计划到2020年建100公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