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以发展推广会员返利为诱饵诱惑千余人参加传销,嫌疑人从中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日前,这一重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被临沭警方破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景某、陈某、袁某、李某四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6年3月下旬,临沭警方陆续接到辖区多名受害群众报案,反映参加临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会员被骗。警方经初查发现,该公司以发展推广会员资格为诱饵,在缴纳1000元成为会员后,按一定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进行返利,其行为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随即进行立案侦查。
4月5日,承办该案临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依据破获景某等4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景某、陈某、袁某、李某四人被抓获归案。景某等4名嫌疑人皆年近半百,他们同为临沭人。
从四名嫌疑人交待的材料看,这起组织、领导传销案始于从2015年2月。嫌疑人景某、陈某、袁某、李某等人以股东发起人身份,在临沂市兰山区注册成立一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此后,他们以缴纳1000元作为获取广告推广会员资格为诱饵,并按一定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在利益的驱动下,先后有1000余人加入,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嫌疑人从中非法获利500余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景某等嫌疑人近日已被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嫌批准逮捕。该案以发展会员返利为手段,引诱交费会员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财物,其行为扰乱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民警提醒,居民在进行投资或者日常生活中,不管骗子的骗人花招怎样翻新,只要不为其诱人小利所动,就能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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