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潘跃)17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说,此次国务院《意见》决定,针对困境儿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
徐建中说,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家庭和外界等原因陷入困境,需要予以帮助和保障的儿童。总体来看,儿童陷入困境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家庭经济贫困,第二个是自身残疾,第三个是监护缺失或失当。具体来讲,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发展等困难的儿童;还有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意见》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职责,细化了基层政府和社区相关工作内容,通过设立兼职或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来解决最后一公里服务递送问题,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将保障政策落地、做实,将惠及困境儿童的政策做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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