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各个保险机构从业者们均向车主们发出友情提示:自6月24日起,海南省各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保费上浮50%,4次的保费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那么车辆商业保险为什么要改革?改革之后的车险有哪些变化?改革后将会给车险消费者带来哪些红利?昨日,海南保监局财产保险处处长林道炯接受记者专访时介绍了最新最全的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改革信息。
我省6月24日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改革
2015年6月1日起,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全国十二个省区市已经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工作。海南省作为第三批推广地区,将于今年6月24日正式进行系统切换,6月25日正式启用新的商业车险行业统一示范条款。
据悉,商业车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保险等四个独立主险及相关附加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制度的法定强制购买、法定必须承保的特点相区别,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经协商一致,在自愿的前提下订立商业车险合同。
改革后商业车险
价格确定更合理
改革前后车险计算方式
原保费计算公式: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通过此次改革,商业车险价格的确定将更加科学合理。主要体现在:
第一,投保车型对车险价格的影响。改革前,商业车险价格只与车价相关,与车型无关。改革后,实现了按车型定价。购买车价相同但车型不同的机动车,由于其维修成本等差异,商业车险价格将有所区别。
第二,赔款次数对车险价格的影响。改革后,中保协发布的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行业参考浮动范围,由原先的0.7-1.3变为 0.6-2,浮动范围明显扩大,且等级由7档变为10档。也就是说,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以前年度车险赔款次数少的低风险机动车将享受更优惠车险价格,赔款次数多的高风险机动车车主则将为自己的行为埋单,车险价格会适当上浮。对于高风险机动车车主而言,只要注重安全驾驶,改善理赔记录,以后年度投保同样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保费优惠。根据海口市机动车历史赔付数据,改革启动后,绝大多数机动车均可享受更优惠的价格。从改革后的定价规则来看,保险公司使用浮动系数,可以给予商业车险价格的最大优惠幅度为基准保费的43.35%。
改革后按车型定价
确定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
据介绍,按车型定价是国外成熟保险市场的通行做法,也是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体现为按车型定价模式确定机动车损失保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使车险费率与车型的平均赔付成本相挂钩,新车购置价不再直接影响保费水平,同价位同使用性质的车辆保费将会有差异。
改革后,车损险基准纯风险保费主要取决于投保车辆的车型,同时按照车辆所在地区和使用年限微调。经测算,大部分客户车损险保费不变或下调,部分“零整比”和出险率较高的高风险车辆车损险基准纯风险保费将适当上调。
商业车险改革
给消费者带来“三方面”利好
本次商业车险改革,消费者的利好体现在多个方面:
一是费率更加公平了。预计改革后,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据测算,商业车险改革后,我省约67%驾驶习惯好、出险次数少的车主的商业车险保费将可能下降,约26%的出险次数较多的车主商业车险保费可能上涨。
二是车险保障范围拓宽了。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改变了改革前新车旧车均统一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计算保费的问题;原先海南车主因自然灾害,特别是台风造成的车身损害得不到保险赔偿的问题得到解决,新的示范条款还保障了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身损害。
三是索赔便利了。解决了“无责不赔”问题。通过落实了“代位追偿”约定:一旦发生车损险,有三种索赔方式可供车主选择,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
商业车险改革后
大部分车主保费负担下降
商业车险改革之后,大部分车主的保费负担是下降的。以第一批(2015年6月开始)和第二批(2015年11月开始)改革试点地区改革后情况看,截至2015年12月,消费者保单保费同比下降的占比为77%,同比上涨的为23%。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费由两部分组成: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基准保费由基准纯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用率组成。基准纯风险保费是在财产保险行业多年积累的海量大数据基础上经过多次严格精算的结果,与车型直接挂钩,直接反映车型的风险程度。
改革前影响保费的费率调整系数多达14个。改革后只有4个,“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交通违法”(暂时不使用)、“自主渠道”和“自主核保”。
由此可见,如上年没有发生赔款,无赔款优待系数则为0.85,这也就是保险公司介绍的上年无出险8.5折的由来。
同时,还有“自主渠道”和“自主核保”两个系数的使用。对于上年没有发生赔款,两个系数理论上的最低折扣可低至0.85(即8.5折)。因此,一辆上年没有发生赔款的汽车,理论上最低系数可能低至0.614(即6.14折)。而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款的汽车,理论最低系数可低至0.4335(即 4.335折)。因此,“改革后保费最低8.5折高于改革前的7折”的说法是错误的。
温馨提醒
改革后买车注意事项
车险费率改革后,对于想要买车的人士而言,以下三点必须得注意了:
1.买车:不只看车价,还看零整比
车辆零整比指配件与整体销售价格的比值。简单地说,就是市场上该车型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新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产险人士透露,零整比越高的机动车,车险费率可能会越高,最终的车险价格也就越高。
2.选车:不单选品牌,还看费率表
产险人士透露,每一个车型都会有一个费率表,同一个品牌的车辆,不同车型的保险费率会不同。在同价位的多款车型中,一定要选择费率相对低的车型。
3.开车:不任性驾驶,保费或五折
产险人士表示,对于连续3年甚至5年都没有出险的车辆,产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优惠幅度可能会更大,拿到5折甚至更低的费率都有可能。反之,车险费率就有可能大幅度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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