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9岁的湖北潜江人黄某,与40岁的老乡殷某,相约到泉州作案。两人又是买工具又是买车,总共花了一万多元,抢了一对情侣后,只得五千多元就被警方抓获。日前,两人被晋江法院一审判刑十年。
谋划抢劫 专盯幽会情侣
去年10月份,黄某和殷某在湖北老家欠了不少债务后,相约干一票绑架,以便弄钱还债。黄某曾在泉州工作,就提议到泉州找一户有钱人“干一票大的”。为了筹集路费,黄某特意把自己的轿车卖了4万元,买了车票到晋江。
经过策划,两人决定假扮保安抢劫,还买了协警服装、手铐、电棍、绳子等作案工具。绑架时需要汽车,两人就一起到泉州某二手车市场,花了8000元买了辆二手汽车。两人把抢劫目标定在偏僻地区幽会的情侣。随后几天,他们开着车在泉州、厦门附近的偏僻地区踩点,但均未找到合适目标。为此,他们还经常借着打的机会,询问司机哪里有方便“车震”的地方。
去年10月下旬,二人来到晋江市踩点时,得知灵源街道灵源山比较适合作案。他们立即到灵源山踩点,并在10月24日白天,将警服、手铐等作案工具事先藏在附近,当晚一直在山上守候,没有发现合适的对象。10月25日晚上,两人吃完饭后继续到灵源山踩点,并商量抢劫成功后,将被害人的车扔在湖光路上。当晚10点,他们终于在灵源山上山路口,发现一辆轿车停在路边,车内有一男一女。两人立即穿上服装,带上作案工具上前,敲开车门。
坐在车内的王先生(化名)和李小姐(化名),下班后到灵源山玩,当时正在车内聊天。黄某说他们涉嫌一起交通事故,要求他们坐到车后座,两人坐到后座后,黄某和殷某分别拿出手铐,突然铐住他们的手。
“我们只要钱,不乱动就不会伤害你们。”随后,王先生和李小姐又遭胶带封嘴、眼罩蒙眼。黄某将王先生的车开到灵源山上,将两名受害者绑在一棵树上。黄某和殷某还在树枝上倒挂了两瓶矿泉水,用点滴的管子引水,并告诉两人“如果渴了可以喝。”
花一万元 最终“收益”五千元
在受害者的包里,两名劫匪找到了手机,3张银行卡和700元现金。他们手持电棍,要求王先生说出银行卡的密码,迫于无奈,王先生只好把三张卡的密码都说出来。为了防止王先生挣脱后报警,黄某又将王先生的轿车开下山丢弃在路边。
当天晚上,殷某从王先生的银行卡内,取出了5000元现金。翌日早上,黄某还拿着王先生的手机,向其家人发信息索要4万元,但并未成功。案发后,黄某和殷某开着自己的捷达轿车逃离泉州,并在半路上将轿车遗弃。晋江警方接到报警后,仅用了一天,就将黄某和殷某抓获。审讯时,两人叫屈说,这次抢劫他们总共花了一万多元,最终只抢到5000多元。
日前,晋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黄某和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法院一审判处黄某和殷某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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