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轻信通过微信软件认识的陌生男子,带10岁表妹与对方相约在南日岛三墩村海边的沙滩见面,结果遭强奸。今日,东南网获悉,秀屿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男子林某印犯强奸、抢劫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十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年8月,林某印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林某某聊天并骗取信任后,以其在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上办厂加工手链、佛珠等为由,约被害人林某某到南日岛三墩村海边的沙滩见面。
林某某轻信林某印,驾驶一辆电动车载着其表妹(10周岁)到约定的地点见面。林某印谎称要带其参观工厂,但林某某在途中发现林某印撒谎,欲带其表妹离开,但林某印用水果刀从后架住被害人林某某的脖子,将林某某及其表妹带至海边偏僻处,强行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随后,林某印还抢走林某某身上的财物,并言语威胁林某某。
近日,这起由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秀屿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某印犯强奸、抢劫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十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使用微信、米聊和微博私信等网络聊天工具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在网络设置中须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网聊中遇陌生人搭讪,尽量不要搭理,更不可轻易与网友见面!
相关链接:
一女子嫌男友微信回复慢 发求救短信惊动警察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