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包头6月23日电 (李爱平 白冰)23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内蒙古史上最大毒品犯罪案,该案涉及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冰毒)约13公斤,涉案毒资200余万元人民币,3名毒枭一审被判处死刑,另2人被判处1年6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叶凯等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叶凯、肖永华、范瑞军、史彩霞等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制度,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贩卖毒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此,法院一审判处3名毒枭死刑,另2人被判处1年6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
宣判后,被告人叶凯、肖永华、范瑞军、史彩霞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以毒品数量系推定、涉案款项不是毒资、毒品未流入社会以及被告人有从轻、减轻情节等为由提出上诉。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据了解,该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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