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
根据国际剑联发布的获得里约奥运会击剑项目参赛资格的队伍和运动员名单,我国家击剑队获得了男花团体、女重团体参赛资格(同时满额获得个人赛参赛资格),以及其他4个剑种个人赛参赛资格,具体如下:
根据体育总局有关里约奥运会参赛人员选拔工作的要求以及《2016年里约奥运会击剑项目参赛运动员选拔办法》,现就击剑项目里约奥运会代表团、保障团和训练营参加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代表团人员(19人)
(一)运动员(13人)
1. 男花
取运动员国际剑联个人积分(截止2016年4月4日)与里约奥运会资格赛期间参加团体赛的“贡献分”相加之和作为选拔运动员的主要指标(见附件)。
3名正选运动员:马剑飞,陈海威,雷声
团体赛替补运动员:施嘉洛
替补运动员:李晨(不进入代表团)
2. 女重
选拔指标与男花相同。
3名正选运动员:许安琪,孙玉洁,孙一文
团体赛替补运动员:郝佳露
替补运动员:秦雪(不进入代表团)
3. 其他剑种
通过里约奥运会资格系统取得个人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自动入选,国内不再另行选拔。运动员因伤病无法参赛或因故被取消参赛资格的情况下,由国际剑联按照里约奥运会资格系统对参赛名额进行再分配。
女花:乐慧琳,刘咏诗
男重:焦云龙
男佩:孙伟
女佩:沈晨
以上共计代表团运动员13人。
(二)随队官员(6人)
根据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击剑项目代表团随队官员名额为6人,其中包含:领队1人、教练3人、翻译1人、医生1人。
按照保障重点剑种参赛的原则,拟定代表团随队官员如下:
1. 领队: 王伟(自剑中心);
2. 教练:丹尼尔•勒瓦瓦瑟(女重,法国),叶冲(男花,上海),茅祎勋(女佩,江苏);
3. 翻译:李佳悦(自剑中心);
4. 医生:陈昌癸(广东)。
二、保障团人员(1人)
根据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击剑项目保障团人员名额为1人,且须为教练、陪练、科研医疗等技术类人员。
按照保障重点剑种参赛的原则,拟定保障团人员如下:
教练:许学宁(女重,江苏)。
三、训练营参加人员(5人)
根据体育总局有关通知,击剑项目训练营参加人员名额为25人,其中包含19名代表团人员和1名保障团人员。
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加强队伍管理的原则,拟增加以下人员参加赛前训练营:
1. 管理:王键(自剑中心);
2. 教练:黄良财(女花,广东),闵新生(男佩,湖北),肖剑(男重,万国击剑);
3. 陪练运动员:张雪倩(女佩,江苏)。
如对公示人员名单有异议,可在公式期限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向受理部门反映情况。
公示期限:2016年6月21日至6月23日;
受理部门:自剑中心党委办公室;
受理电话:010-88978122。
体育总局自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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