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评审并公示,我省110家企业被纳入第二批海南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至此,被纳入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的企业达498家,将享受我省互联网产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
已纳入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的有关优惠政策。企业应于每月14日前登录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iitb-internet.hainan.gov.cn)填报企业上月月报,连续3个月未上报企业将自动从我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退出,取消享受互联网产业相关优惠政策资格。
据了解,海南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实行动态退出机制,省工信厅每年将对已纳入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的企业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入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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