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亚洲、非洲及欧美国家的30多名国际法学者26日齐聚荷兰海牙,就南海仲裁案及其对国际法治的影响举行学术研讨会。与会专家对仲裁庭裁决的合法性提出普遍质疑,对强行推进南海仲裁给国际法治造成的伤害发出警告,呼吁国际法学界正确、全面、完整地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推动南海争端通过直接协商谈判这一更合理、更有效、对当事方和国际社会更有利的方式来解决。
所谓仲裁“诡异之处颇多”
在这场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和荷兰莱顿大学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研讨会上,美国国务院前法律顾问亚伯拉罕·索费尔指出,中国已按照《公约》规定将海域划界等争端排除强制仲裁,中国拒绝菲律宾将南海争端提交仲裁有坚实的法律依据,被强行推进至今的南海仲裁“极不明智”。
英国外交部前法律顾问克里斯·沃默斯利指出,仲裁庭未能在基于事实的客观基础上判断菲律宾诉求所掩盖的真实争端。他说:“海洋地物的地位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密切相关,而仲裁庭没有认识到南海问题的根本性争议是主权问题,对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判定,只有在相关主权问题解决后才可能给予合理的解答。”
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高圣惕指出,南海仲裁“诡异之处颇多”,菲律宾精心包装的诉求看似单纯,实际上蕴含着极其险恶的用意,是以打压中方行使主权、伸张菲方主权主张为目标;而仲裁庭却装聋作哑,将明显不是《公约》适用、已被中方排除强制解决程序的争端送入实体审理阶段。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首席专家易显河指出,仲裁庭的管辖权裁决无视对中国有利的已有判例,荷兰籍仲裁员松斯和法国籍仲裁员科特不做解释就改变他们曾经发表过的对中国有利的观点,违背了国际法治中“法律一贯性”的重要原则。
强制仲裁对争端解决有害无益
曾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的拉奥·佩马拉朱指出,菲律宾试图绕过中国政府2006年作出的将划界等争端排除强制仲裁程序的声明,要求仲裁庭就南海个别岛礁的海洋权利作出裁决。仲裁庭即便作出裁决,也仅仅是“真空中抽象的学术操练”,对南海争端的解决并无实际价值。
现年74岁的拉奥曾任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他对记者说:“仲裁庭对主权和划界问题无权管辖,仅仅判断个别岛礁的海洋权利,就好比空谈一件物品到底是什么,却不能判断这件物品归谁所有,这样等于没有裁决。倘若仲裁员就该物品的归属作出判断,那又证明了他们越权。”
在高圣惕看来,菲方称将与中国争端的特定部分提呈司法解决有助于两国南海复杂争端的解决,这是在误导舆论。菲单方面强行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不但不利于缓解南海冲突,反会加深两国人民间的误解,破坏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间的相互信任。
索费尔指出,菲律宾和美国指望通过强制仲裁改变中国立场“纯粹是妄想”。事实上,菲单方面提起强制仲裁,已迫使中方不得不采取更坚决的主权表态和主权行为。
莫让国际法治遭受重创
对于南海强制仲裁对国际法尤其是《公约》造成的严重伤害,索费尔深表担忧。他说,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本应尊重国际条约自身的限制和主权国家的保留,而仲裁庭却宣称对菲律宾“人为制造”的诉求拥有管辖权,这已破坏了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可信度。南海仲裁的现实后果不仅严重侵犯有关各方的实际利益,甚至可能产生更糟的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柳华文同样指出,整体和长远地看,不合实际、不符合国际法及其适用范围的事情,对所有国家都不利。他说,今天菲律宾单方针对中国滥诉,明天同样的强加于人就可能发生在其他国家间;今天仲裁庭作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裁决,明天同样的错误就可能出现在其他的领土或海域纠纷中。
国际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罗马告诉记者,国家同意对强制性仲裁来说必不可少,《公约》的强制性仲裁及其他强制程序均应严格建立在国家同意基础上。科罗马是1973年至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非洲代表团团长,正是这一有160多个国家参与历经9年的会议最终产生了《公约》。他说,南海仲裁庭必须首先保证其管辖权不存在任何疑问,才能进入实体问题审理,否则裁决不可能有效。
协商谈判才是正道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中方所主张的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立场才是正道。索费尔以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边界争端解决过程为例,说明强制程序并不是解决争端的主要途径,更不是唯一和首选途径。他说,美国和加拿大自1812年战争以后存有10处边界争端,两国对过于复杂、牵涉太多因素的争端坚持通过协商解决。
索费尔说,美国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将类似菲律宾诉求的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但近期却反复要求中国遵守仲裁庭裁决、支持所谓“法治”。美国应回到中国所主张的正确轨道,敦促菲律宾返回谈判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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