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被控强奸两名女学生 如今两名被“强奸”女学生站出来为古稀老师“翻供”
为自证清白奔波几十年,汪康夫将迎来曙光。
汪康夫
74岁的汪康夫头发花白,面容清瘦,身高1.7米的他体重还不足120斤。一只旱烟袋不离手,每当焦虑的时候,他都会吸上几口。汪康夫退休前在村小学教书,村里的一大半人都做过他的学生。但汪康夫却极少和村里人说话,因为他的身份是“强奸犯”。
这个有心脏病的老人40年来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证明自己的清白。好消息是,当年被他“强奸”的两名学生都站出来力证他的清白,并向当地法院写信,详述当年的经过,否认被强奸。而当地法院也高度重视汪康夫的申诉,若符合条件,该案件将重新审理。这名古稀老人将迎来一丝曙光。
文、图/广州日报记者肖欢欢
时间回到50多年前。1959年,当时只有18岁的汪康夫,从莲花中学毕业,被分配到了距离老家吉安市永新县几十公里远的莲花县琴水小学,当小学五年级语文教师。没多久,这个热爱文学的小伙子就受到了同事和孩子们的欢迎,课讲得有趣好听。
24岁成“强奸犯”
但他心底,还是有一些隐隐的不安。“因为我家庭出身不好,对学生不敢骂,更不敢打。”
工作上的努力与低调,并不能让汪康夫躲过一场风暴。1966年5月的一天,当地社教工作队派来工作人员,从学校带走了汪康夫,他被告知,组织上已经接到了学生的举报,反映他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
24岁的汪康夫一下就懵了。当时,他已在学校工作了7年。
当晚10时,他被带到了公安局。在被逮捕一周后,《关于汪康夫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等三份由学生具名画押的调查材料,摆在了他面前。莲花县人民法院在1966年10月,以强奸女学生两名,猥亵女学生十名的犯罪事实,对汪康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汪康夫表示不服,上诉至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同年年底,吉安地区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从此,汪康夫开始了在鄱阳湖成新农场的10年劳改生活。
劳改十年身败名裂
1966年,莲花县人民法院关于汪康夫的判决书认定汪康夫的犯罪事实,但这份判决书陈述不足200字,关于他何时强奸、如何强奸了两名女生,都没有写。
而给汪康夫定罪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琴水小学社教工作队当年的一个调查报告。这份日期为1966年5月25日的报告显示,汪康夫自1964年以来,采取以治病为名、找学生个别谈话、指导作业、买票看戏、教女学生游泳、带女学生上山砍竹子等手段诱奸女学生洪仔妹、尹福珍。
在农场的十年劳改生活,汪康夫干的是植保,帮农场的农作物除虫,算是技术活。但这10年,他没敢申诉。
1976年,汪康夫出狱,这一年他已是34岁。在农村中,到了这个岁数依旧没有婚配,汪康夫这辈子很可能要打光棍了。
身败名裂的他已经成了村民眼中的“异类”,他把自己关在家中,不敢外出,每次下地,都是用一顶大草帽遮住脸,也不敢和村民们说话。说起这些往事,汪康夫老泪纵横,趴在桌子上哽咽。但好消息是,1976年全国开始平反冤假错案。汪康夫决定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被“强奸”女生道歉
汪康夫形容出狱后的生活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他说,在农村,名誉比什么都重要,名声坏了,整个人就破产了。
汪康夫首先想到的突破口是那两个被自己“强奸”的女学生——尹福珍和洪仔妹,她们生活在距离永新县只有30公里的萍乡市莲花县。一年,汪康夫给学生洪仔妹写了一封信,问她当年为何要控告他强奸。“其实写这封信时我很纠结,担心这封信落到她丈夫头上,影响她的家庭和声誉。不过,最后还是决定试试。”
他没想到的是,洪仔妹很快就给他回信了,在信中向他道歉。她在回信中说:当时班上来了两个人,问我汪老师平时有没有在班上对我动手动脚?我回答说没有。对方大声呵斥说:“你不老实,班上的其他同学都交代了。”我当时胆小害怕,又不认识她们提供的材料中的字,按了个手印就走了。
学生尹福珍也在回信中说:当年我只有12岁。两名女老师找到我,让我交代汪老师对班上女生的不轨行为。我当时就说,没有。我真的没说过被你强奸,我愿意去法庭作证。
两名女学生如此快速回信,并力证当年没有控诉老师强奸,这让汪康夫非常振奋。汪康夫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别人说他串通当事人翻供,这50年来,除了写过一封信外,他从未联系过两人,也未见过面。
近日,记者陪同汪康夫,找到了这两名女学生。在莲花县琴亭镇六模村,50年后,汪康夫和尹福珍,这对师生终于见面了。50年后的重逢,师生间多少有些尴尬,尹福珍很清楚老师的来意。“汪老师你好,你要好好保养啊,你看,头发都白了。”如今也已是花甲老人的尹福珍率先开口。汪康夫嗫嚅了半天,眼圈有些红,终于还是忍不住,躲在墙角哭了。
记者也向尹福珍打听了当年“强奸案”的经过。以下是记者和她的对话:
记者:当年你控诉说被汪老师强奸了,是怎么回事?
尹福珍:当时贺恩莲老师找到我们。她说汪老师有什么问题,大家都讲出来。我说没有问题。她说‘汪强奸了你们’,我说没有,她说‘你们不告诉我们,你们就别想毕业’,就这样诬蔑我们,我们没有那种关系。然后,他们手里拿着一份材料,让我摁手印,不摁就不能走。我当时12岁,很紧张,就摁了,然后走了。我不知道这件事竟然会导致汪老师被抓。
记者:案卷里提到带你们去游泳,经常摸你们,有这回事吗?
尹福珍:没有,这都是伪造的。
记者:你觉得汪老师是个正派的人吗?
尹福珍:正派人。如果说他强奸我们,当时可以带我们到医院去检查啊,没有。你可以看看,当时没有医院的体检报告证明他强奸过我们。所有的证据都是嘴上说的。材料都是他们提前写好的。
记者:你对汪康夫有什么印象?
尹福珍:他是一个好老师,他一贯对我们很关心,我们没有做这样的事。如果证明老师的清白需要我出庭作证,我愿意去。
随后,在琴亭镇西边村,记者找到了当年被汪康夫“强奸”的另外一名女学生洪仔妹。
“当年你向学校写过信控告汪康夫老师强奸你吗?”“是学校社教工作队写好的材料,让我摁手印,他们说,如果不承认,就不能升中学。后来只好摁了。”“上面写了啥看了吗?”“那个时候他写的字好潦草,我哪里看得清啊,肯定看不清,摁了手印就走了。当时太害怕了。”“汪康夫到底有没有强奸你?”“没有。我愿意为老师证明清白。”
为证清白奔波40年
1979年,在老同学的帮助下,汪康夫进了老家的石市村小,成了一名代课老师。重新回到讲台的他,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他再也不敢和学生们多说一句话,尤其是女学生。他依旧是孩子们眼中的好老师,直到退休。但身上背着的“强奸犯”黑点依旧让老汪如芒在背,寝食难安。
40年间,老汪从未停止为自己的清白而奔波。说起自己的案件材料,他已倒背如流。“我今年74岁了,已经快走到生命的尽头了,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挽回清白。我的余生都为这个活着。”
在他家床头,有一沓厚厚的材料被放在一个上了锁的柜子里,那是他看得比命还重要的东西。他用厚厚的油纸袋包了里三层外三层。这里面有多年来他聘请律师调阅的各种审判案卷材料,这也是证明他清白最后的希望。
在材料里记者发现,在1978年和1980年的莲花县人民法院重新调查报告中,有“被奸人未有证实材料、检举材料由教师撰写”等内容。
其中,清白距离老汪最近的一次在1986年,是吉安地区中院与检察院联合调查的结论。这份调查结论称:办案程序不正常。当时女生年龄已较大,如能说出真实情况,事实真相是可以查明的。此人出狱后一直申诉不止。认定无证,否认无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汪康夫原本以为自己即将沉冤昭雪,但在1987年,吉安地区中院却再次驳回了他的申诉。
老汪说,40年来,“强奸犯”的帽子压得他抬不起头来,一直感觉自己低人一等。这个“黑身份”还影响到自己的下一代——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受到牵连,没能上成大学。只有最小的女儿上了大学。老汪叹了口气,猛吸了一口旱烟袋,接着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他的老伴告诉记者,40年来,老汪只干一件事,就是证明自己的清白。为此,他不惜倾家荡产,光复印材料和到各地的路费,都已花掉几十万元,这些钱都是子女“赞助”的。几十年下来,老汪一分钱也没攒下。
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目前已经收到汪康夫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申诉,该院高度重视,如符合条件,该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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