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批复京津冀、沈阳、西安、武汉、四川、安徽、广东等7个地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国务院关于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指出,充分发挥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石(家庄)保(定)廊(坊)地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基础和政策先行先试经验,进一步促进京津冀三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推动形成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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