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广东已确定今年高校执行新学费标准,内蒙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高校调价方案。2014年,10余省份相继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时隔两年,或迎来新一轮高校学费涨价。
为了抑制高校学费快速上涨的势头,从2001年到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每年都下发通知,强调“高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要稳定在2000年的水平上,不得提高”。2007年,国务院专门发文明确要求,“今后5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这就是我国的高校学费限涨令,这一限涨令到2012年到期。而从2013开始,在限涨令到期后,各地就陆续传来学费上涨的消息。从高校办学成本增长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摊理论看,随着办学成本增长,高校学费当然有必要上涨。但是,高校确定学费标准,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科学、透明核算高校的学生人均培养成本,二是结合人均可支配收入,明确规定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事实上,我国高校当初学费上涨遭遇质疑,就因为这两方面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是一笔糊涂账,而时过10多年之后,这两个问题,依旧没得到解决,于是这一轮上涨学费,又遭遇争议与质疑。
2006年教育部就宣布,当年将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但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至今没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各地在上涨学费时,都公布当地测算的高校生均成本,但这首先是当地高校的整体生均成本,而不是具体到每所学校的生均培养成本,众所周知,不同学校的生均培养成本是不同的;其次,各地在测算生均成本时,是对目前所有办学开销的汇总,再平均到每个学生头上,可问题是学校有的开销,算为生均培养成本并不合理,比如学校庞大的行政队伍的开销。行政机构过于庞大,不但人浮于事,还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还有大量用于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开支,以及貌似和学术人才培养有关,却根本没有多大推动作用的开支。在核算生均成本时,这些开销就应该剥离。但由于目前核算生均成本,就由行政部门主导,师生并无权参与,因此,核算的过程并不透明。
要科学、清晰核算生均培养成本,就必须引入第三方独立的专业机构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在核算生均成本之后,还要解决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确定受教育者分摊的比例,发达国家在确定公立高校的学费标准时,规定有两个比例,一是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0%,二是学费标准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过高会挤占家庭的其他正常开支),而我国只规定有一个比例,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不超过25%。在2007年以前,我国受教育者分摊成本的比例,远远超过25%。这次广东省确定的学费标准,计算下来,也占到生均成本的22%,这符合我国规定,但也超过发达国家20%的比例。
另一个学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我国则没有规定,但这个比例却特别重要。再以广东省为例,用收费较低的文科专业计算,2007年,高校学费占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4元)的81%,占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9.30元)的26%,而这次涨学费之后,高校学费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60.4元)的45%,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7.2元)的17%,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比较合理,而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则还是太高。相对来说,广东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范围内还是比较靠前的,在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的不发达省区,学费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还要高。这些是高校在涨学费时,必须明确、明晰的问题,只有清晰核算生均成本,确定合理的分摊比例,才能让公众、学生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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