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福建闽清一男子散布台风灾情谣言被拘留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6-07-12 07:22

  中新网福州7月11日电 (龙敏)受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影响,福建闽清、永泰、莆田等地受灾严重。与此同时,网络上出现诸多关于此次受灾情况的谣言。

  据闽清县公安局11日通报,7月10日18时26分,网民“黄某某”在网群发布含有“闽清灾后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的信息,4分钟后,其再次发布该信息,并在信息尾部加上“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字样。

  经初查,从系统判断该网民为首发,其真实身份为黄某某,男,37岁,闽清县塔庄镇人,家住闽清县梅城镇恒晟晶都小区。

  经查,曾某某,闽清县金沙镇人与其父于7月10日从北京回到闽清县城,因通往金沙的道路损毁暂住在其父亲朋友黄某某位于县城恒晟晶都小区的住宅中。当晚曾某某因手机没电向黄某某借用手机玩。18时20分,曾某某在黄某某所使用的微信群内发布“7.10,闽清受灾最新消息”,内容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7月9日晚22时,全县(不含因通讯中断尚未上报的白樟、白中、金沙、省璜等乡镇),此次受灾中被困人员1000人以上,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详细灾情正进一步核实中。”18时26分,曾某某将其中的“死亡百余人,失踪11人”改写为“死亡500余人,失踪110人”,并于18时30分将该微信添加落款单位为“闽清县救灾指挥部”后再次发布。

  警方称,该案第一当事人曾某某年龄未满十四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予处罚,办案民警已对曾某某进行口头教育责令悔过,并责令其父亲对其严加管教。该案第二当事人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散布谣言”违法行为。该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决定予以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此前一天,有网民发帖称,“洪水来时,坂东永辉超市内所有在场购物顾客和员工全部无一生还,人数近200名”。永辉集团也回应称,该信息为谣言。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善栋]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